【逃犯条例】监警会:没有主动调查权力 首阶段研究报告料需时半年

2019-08-23 17:19

梁定邦强调会方没有主动调查权力,将展开「研究」工作。
梁定邦强调会方没有主动调查权力,将展开「研究」工作。

《逃犯条例》修订风波引发严重警民冲突,监警会今日公布跟进进度,主席梁定邦指,已邀请5名外国专家,分别来自加拿大、英国、澳洲、纽西兰,因这些国家实行普通法,适用于警察、维持治安的法理基础与香港相似,将于10日内公布人选。梁又说,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冀警队执法符合法律,此点与监警会没有分歧,将聚焦研究管理问题。

梁强调,监警会没有主动调查权力,而是就警察投诉科处理每宗个案的结论,予以监督,若会方不同意结论,会再研究。梁续指,监警会将展开研究报告,首阶段为6月9日至7月2日期间的警民冲突,以宏观角度审视警方在现场指挥及管理等有否问题,预料6个月完成报告。警员个人操守不在研究范围内,应根据法律向警察投诉科反映,监警会再判断投诉科的结论。

监警会副秘书长梅达明说,现阶段充份掌握6月9日至7月2日的资料,透过电邮、WhatsApp等途径收集到约25000万张相、短片等,加上传媒新闻片段等,片段长度逾万小时,相信可以重组事件。梅续指,已要求警方提供进一步资料,包括武器指引、人手调配等;又会邀请冲突事件的在场人士会面,包括示威者、警员、市民等,再与监警会手上资料对比事件。现时监警会有专责小组,每日有冲突时即时纪录及制作事件时序。

被问到有否信心令近月事件水落石出等问题,梁定邦指没有人够胆承诺,即使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亦未必做到,惟会尽力所能。至于针对警方怀疑射伤女示威者眼睛、粗暴按压示威者在地上拘捕等个人操守问题,梁指应按法律向警察投诉科投诉。梅达明补充,首阶段至少有20多宗警民冲突事件,6个月时间并不算多;又强调可在另一层次处理警员个人操守不当,虽然现时未收到相关投诉,但可整体审视警方在现场指挥能否改善。

梁又说监警会条例列明,可审视投诉科报告再作研究,并有义务向行政长官及警务处长提供意见。至于研究报告会否被司法覆核,梁未能肯定;又指6个月完成首阶段报告只是预算时间,若示威活动持续,最终报告限期亦未能有限期,但首阶段报告可启发后续报告的工作,或可缩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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