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遗产管理人告官恩娜一家 要求归还「欺骗」所得「生前礼物」
2019-07-29 13:48
官恩娜家族争产风波至今仍未告一段落,为官恩娜的已故外婆劳笑凤在诉讼期间担任遗产管理人的马华润律师,昨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官恩娜及其胞兄与父母,以及劳笑凤的契仔冯明业,指出官恩娜与其兄长互相勾结,让当年年届83岁的劳笑凤无故向官恩娜按揭借贷400万元,官恩娜兄长官仲铭亦从他与劳笑凤的联名户口中提走逾3800万元,官恩娜父亲官有权亦无故从劳笑凤获得142万元转帐。律师入禀要求法庭下令让各被告承认自己当时是向没有精神上行为能力的八旬老妇行使有欺诈意图的不当影响,迫使劳向官家转帐及借贷作「生前礼物」,并要求把他们所「欺骗」的金钱转回劳的遗产基金作公平赔偿等。
原告人为马华润律师;首被告为官恩娜的哥哥Koon Jamis (官仲铭),第二被告为Koon Ella(官恩娜),第三被告为绰号「珍珠大王」的官恩娜父亲Koon Yau Kuen (官有权),第四被告为官恩娜的母亲Mak Ngan Lai(麦银丽),第五被告为劳笑凤的契仔及麦银丽的好友Fung Ming Ip (冯明业)。
马律师指自己在2016年10月14日有关劳笑凤的遗产诉讼中获法庭委任为死者劳笑凤在诉讼期间的遗产管理人,亦于2019年5月31日获法庭批准能为劳笑凤的遗产向本案五名被告诉诸法律行动。马律师指出已故的劳笑凤生前是一名守钱如命并患有强迫症的文盲,劳笑凤有五幢物业作收租之用,两个个人户口内共存有近2500万元。马指官恩娜的父母官有权及麦银丽在劳笑凤生前亦对她漠不关心,更多次借钱不还,相反地劳笑凤另外三名女儿麦银娣、麦丽萍及麦美华则不时看顾及支持她。
劳笑凤于2011年被确诊患上严重认知障碍,亦在同年进行了白内障眼科手术,劳笑凤自此便与官仲铭、麦银丽及冯明业先后同住在鸡岭村及万豪居,三人亦负责照顾其起居饮食,麦银丽及冯明业亦为劳所持的物业收租,劳笑凤其中三幢物业亦被沽出。劳笑凤与官仲铭在2012年开了联名户口,联名户口内重要均是劳笑凤从她个人储蓄户口转帐及沽出物业所获的金钱,但官仲铭其后以转帐及提款的方式,从他与劳笑凤的联名户口中提走逾3800万元,官仲铭亦在劳笑凤死后成为万豪居的唯一拥有人。
官恩娜被指与其兄长官仲铭勾结,官恩娜以借债人的身分向当年年届83岁的劳笑凤借贷400万元,劳笑凤亦在贷款协议内按揭万豪居单位以向官恩娜借贷,但富有的劳笑凤当时向官恩娜按揭借贷的原因则无从稽考。官恩娜父亲官有权亦被指于2012年无故从劳笑凤手上获得142万元银行转帐传票,劳笑凤的契仔冯明业则被指在劳笑凤授权下帮她卖楼时没有尽力维护出售所得款项,亦没有阻止除了劳笑凤的他人享受该款项。马律师又指与劳笑凤生前同住在万豪居的官仲铭、麦银丽及冯明业至今亦霸占单位。
马律师指五名被告趁劳笑凤年老并没有精神上行为能力,以欺诈意图不当地游说身为守财奴的劳笑凤向他们送钱送物业,故入禀要求法庭颁令他们还款至劳笑凤的遗产基金,并把万豪居单位的唯一拥有人裁定为已故的劳笑凤,裁定劳笑凤借贷及转帐予被告的行为是受到不当的影响下作出,向霸占万豪居的三人申索侵占赔偿等。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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