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妇人背夫偷汉遭强奸 辩方质疑事主一脚踏两船

2019-07-09 16:57

已婚内地妇人背著港男丈夫与男同事发展婚外情,去年初遭情夫涉嫌强行带到寓所后强奸,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辩方律师质疑事主2014年周旋被告与丈夫之间,对丈夫很「残忍」,又形容事主的丈夫才是案中的受害者。

事主今早供称,32岁被告陈国祯第一次强奸她后,事主趁他在房外抽烟时,成功用被告的手机致电丈夫求救,并在被告发现之前删除通话纪录。事主亦曾在纸张上写下「7楼、救命」后丢出窗外。事主发现自己脸部被打得又红又肿后大哭,被告见状竟继续殴打事主4肢,事主忆述事发经过时不断大喊「好痛」,然后被告主动替事主涂药膏时强奸事主第二次,事主清楚记得被告有射精。

事主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自己深爱其丈夫,惟辩方质疑事主2014年2月时已计划离开他,并决意跟被告同居。辩方续指事主故意与丈夫「撩交嗌」,但另一边厢与被告定期发生性行为,并怀有被告的孩子,事主一直声称不记得,当辩方提到被告同年4月陪事主一起看妇产科时,事主承认有。

辩方又指事主同年8月欲「食回头草」返回丈夫身边,并谎称肚中的孩子是他的。事主连忙反驳,被告当时脾气转坏:「系被告先唔要我!」事主当时惟有同丈夫哭诉:「阿帧(被告)唔要我喇,我喺香港无人无物。」

事主承认16年7月再接触被告,并曾与他发生性行为。辩方质疑事主「一脚踏两船」,事主表示迫不得已,并解释阿祯曾要胁她:「如果唔畀我见个囡,我就同你屋企人讲,我仲知你先生系边,我会搵人打佢。」辩方又质疑事主与被告关系藕断丝连,直至17年8月,女儿开始懂事,并称呼被告做「爸爸」,事主怕婚外情早晚曝光,于是决心离开被告。事主反驳,表示女儿当时牙牙学语,也会称事主丈夫,甚至「垃圾筒」做「爸爸」。

辩方提出,事主扬言去年2月4日在不情愿的情况下,遭被告强行拉入其寓所,为何不反抗或求救。事主解释,被告声称会派人打事主的主管,事主担心自己因此失去工作,她被带上楼时,觉得其他途人全是「佢(被告)啲人」,所以没有反抗。事主又形容被告邻居「唔四正」、「好似道友」。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4:36
更新时间: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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