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湾新桂香烧腊店违反食物业规例 被罚暂停营业七日
2019-06-27 20:26
食物环境衞生署发言人今日表示,东区柴湾道345号的新桂香烧腊店在本署进行针对食物业处所衞生情况的特别行动期间,因违反《食物业规例》被检控,其后被法庭定罪。根据其按违例记分制累积的分数,须被暂时吊销牌照7天。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鉴于食肆产生的厨馀如处理不当容易引致鼠患,食环署特别针对食肆在后巷处理食物、清洗器具、堆放杂物及违法弃置废物,包括在凌晨违法弃置袋装垃圾等情况,在去年12月上旬至今年1月中展开为期5个星期的特别行动,以提高处所负责人的防治鼠患意识及加强执法。
有关食物业处所因上述违例较早前被法庭定罪。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在持牌人牌照累计记录15分,该处所因此须暂停营业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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