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越南籍非法劳工被判囚15个月
2019-06-27 15:00
入境处调查人员于6月24日进行的「曙光行动」中,在屯门一间酒楼内拘捕一名越南籍男子及一名越南籍女子,年龄分别为34及43岁。被捕时,他们正在从事洗碗工作。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亦被拘捕,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
被捕的非法劳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他们承认控罪,各被判监禁15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3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15个月作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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