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搜查令不能查手机警上诉 申请人大状指不能忽视被捕者亲友私隐
2019-06-26 17:18
高等法院前年裁定警方不能在欠缺搜查令下查看被捕者手机资料。警方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代表本司法覆核申请人岑永根的潘熙资深大律师今提出,法庭裁定警方执法是否适当,除了要权衡社会利益和被捕人士的个人利益之外,也不能忽视被捕者亲友的私隐。潘熙表示,手机除了存有机主的私隐,也纪录了曾与机主联络的人士的资料,如两人之间的通讯纪录等。警方查看被捕人士手机资料时也会影响其他无辜市民的私隐。
警务处处长代表莫树联资深大律师曾提出,被捕人士不能要求获得与常人同等的私隐权保障。潘大状反驳,搜查手机对个人私稳的入侵程度,比起搜屋更甚。手机能揭露的私隐内容比其寓所更多,因此搜查手机并不能与搜身和搜袋相提并论。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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