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同性伴侣福利上诉终院 高级入境事务男主任胜诉
2019-06-06 11:33
高级入境事务男主任4年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公务员事务局及税务局拒绝向其同性伴侣提供医疗、牙科等福利及安排合并评税的决定。男主任上月向终审法院上诉。终院法官今早颁布判词,一致裁定男主任上诉得直。
公务员事务局和税务局回应查询指尊重终审法院判决,局方将会详细研究判词,徵询律政司意见,再作适当跟进。
高院原讼庭前年裁定申请人梁镇罡部份胜诉,指出公务员事务局因申请人的性倾向而给予他较少福利,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下人人平等的原则。与讼双方均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推翻原审裁决,判局方上诉得直,并强调香港目前只承认异性婚姻,局方政策不属歧视。
惟终院认为,现时社会大众对婚姻的道德价值观念,并非考虑是否拒绝申请人伴侣福利和共同评税的因素。以欠缺大多数人共识为由拒绝小众人士的申索,在原则上有损基本人权。
终院裁定,局方拒绝向申请人提供雇佣及税务福利,与保障香港婚姻制度并无合理关联。法庭难以想像,同性伴侣被剥夺社会福利,会促使任何人士缔结异性婚姻。以异性婚姻作为香港法律唯一承认的婚姻形式,作为异性夫妇独享社会福利的理据,是以同性与异性伴侣有不同性取向为由,拒绝给予他们平等待遇,属循环论证。
终院强调,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需遵守平等机会雇用政策,《税务条例》的目的亦非推广香港法律界定的婚姻。鉴于申请人能证明他已婚,行政困难亦非对申请人作出差别对待的合理理据。
终院并未就裁决后的处置方式颁下任何命令,现下令与讼双方进一步就处置方式向法庭提交书面陈辞。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0:05
更新时间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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