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议员忧额外条款无写入条文欠保障 律政司:具法律效力

2019-06-03 09:59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继续就修订《逃犯条例》召开特别会议。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继续就修订《逃犯条例》召开特别会议。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继续就修订《逃犯条例》召开特别会议。在会上民主党林卓廷质疑,特区政府提出6项额外措施,不写进草案条文当中,法律上是否有效保障被申请移交的人士。律政司国际法律专员曾强表示,当局在进行个案移交时,按需要加入额外移交限制,法律上具有效力规管特区政府移交逃犯的程序。

林卓廷质疑涉及公平审讯等人权保障只是行政指令,询问无加入草案,以及与加入草案的差异,如移交时没有律师代表等,疑犯可否反对引渡申请。

律政司国际法律专员曾强表示,当局在进行个案移交时,按需要加入额外移交限制,会规管特区政府移交程序,在法律上有效力。他又指,若果相关人士感到不公义或被压逼而拒绝被移交,可以提出司法覆核申请。

立法会法律顾问曹志远表示,过往有先例,可在草案在大会恢复二读时,政府详细承诺某些条件,正式落入会议纪录,日后如果法庭就条文有争辩,可考虑立法会大会会议纪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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