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乳猪涉收回佣案 「南海一号」烧味部主管认罪即囚3月

2019-05-30 13:10

冷藏乳猪供应商营运者、米芝莲一星食肆「南海一号」前主管及海景嘉福洲际酒店主管,涉嫌就向食肆供应食品时,串谋提供及接受非法回佣或「茶钱」,作为不投诉的「掩口费」、或订购食品的报酬共逾90万元,3男被廉署落案起诉,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南海一号」前主管承认2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被判囚3个月。

3人今日分3案处理,「南海一号」烧味部主管陈生滨(50岁)被控2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名,他今承认所有控罪,惟裁判官张洁宜指罪行严重,对贪污案件须处以阻吓性刑罚,判处被告即时入狱3个月。

控罪指,他于2017年7月至去年1月间,与张志超串谋,并接受张志超多笔共约1.5万元的回佣,作为令「南海一号」向张深记订购冷藏乳猪的报酬。另一罪则指,他于同样时间内,与陈坚记负责人黎添九串谋,并收取黎共约2500元「茶钱」,作为令到「南海一号」向该食品供应商订购家禽产品的报酬。

冷藏乳猪供应商负责人张志超(46岁)被控4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他无须答辩,案件将押后至6月20日转介往区域法院处理。控罪指,他涉嫌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日期间,分别与上述两名主管及另外两名人士,即港岛海逸君绰酒店雇员冯国邦,及登来登酒店雇员孔庆林串谋,并向4人提供总额共逾87万元,作为对张深记所供应食品的质素不予投诉的报酬。

第3名被告陈朝晖(51岁)为海景嘉福烧味部主管,被控一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名。其代表律师申请无须答辩,将案件押后至6月27日,以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控罪指,陈于2016年9月起至翌年12月31日期间,与张志超及张深记另外两名营运者串谋,并从中接受3人多笔共约2.4万元的回佣,作为向通报海景嘉福对张深记,所作之食品供应商意见的报酬。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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