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刘銮雄撤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 冀减少社会争拗

2019-05-29 11:20

刘銮雄撤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资料图片
刘銮雄撤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资料图片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上月1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挑战《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合宪性,今日撤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

刘銮雄透过律师行发声明,形容自己是一名爱国爱港商人,一贯全力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申请司法覆核目的是保护自身利益,有其正当性及合理性,并不针对国家和特区政府。

声明续指,对近日社会上纷争表示深感痛心,希望香港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撤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希望有助减少社会争拗。

刘銮雄上月由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和彭耀鸿等代表入禀。根据入禀状,申请人要求法庭裁定将他引渡至澳门的做法,违反香港人权法案中保障公平审讯和被告人权利等的条文规定。申请人又认为,按照现时草拟方式,《逃犯条例》修订不应具追溯力,任何在修订生效前被定罪的人,都不应被移交至与港府无引渡协议的地区。另外,由于移交逃犯的程序牵涉多项《基本法》和人权法保障的权利,若行政长官签发证书移交个别逃犯的酌情权不受限制,便是违反逃犯的人权。

刘銮雄于2014年因贿赂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及洗黑钱罪成,在澳门被判入狱5年3个月,但香港和澳门并无引渡协议,刘銮雄与同案的南华足球会前班主罗杰承至今未有服刑。

刘銮雄透过律师行发声明指希望减少社会争拗。
刘銮雄透过律师行发声明指希望减少社会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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