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分3案起诉3人 涉串谋提供及接受非法回佣逾90万

2019-05-28 17:57

廉政公署今日分三宗案件起诉一名冻肉供应商营运者、一名中式餐厅主管及一名酒店主管,控告他们涉嫌就向食肆供应食品分别串谋提供及接受非法回佣或「茶钱」共逾90万元。

在首宗案件,张志超,46岁,张深记营运者,被控4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张志超将于星期四(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在另一宗案件,陈生滨,50岁,南海一号主管,被控两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陈生滨将于星期四(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在馀下一宗案件,陈朝晖,51岁,海景嘉福主管,被控一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陈朝晖将于星期四(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陈朝晖于案发时是海景嘉福烧味部主管。他负责预备烧味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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