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举证欠目击证人 独居女涉掟狗落街脱罪

2019-05-28 15:40

女狗主张诗玲脱罪。萧文轩摄
女狗主张诗玲脱罪。萧文轩摄

将军澳善明邨前年年末一只贵妇狗从五楼堕毙一楼平台,独居女狗主在观塘裁判法院受审后获裁定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脱。裁判官坦言,女狗主的口供虽然不可信,但控方举证欠缺目击证人,而且无法辨别狗主寓所窗边的毛发「所属何犬」,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因此判女狗主罪脱。

57岁女狗主张诗玲原被控于前年‪12月31日‬至去年‪1月8日‬犯案。她解释为何要扔掷爱犬物品出窗外时,一时答:「(爱犬失踪令我)真系好唔开心、唔知点算。」一时又澄清:「因为汚糟。」云云,原因并不一致。张曾屡搜索爱犬不果,但仍不报警,她解释:「唔知道唔见狗要报警。」裁判官不相信一位有经验的狗主居然会不知道爱犬失踪要报警。

裁判官同意并引述法医所指,涉事贵妇狗头部和肢体的伤势,与高处堕下导致大量出血致死的情况脗合。

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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