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疏忽案踏入第68天审讯 何官斥辩方浪费时间将参考誊本澄清

2019-05-23 14:25

裁判官何丽明(左);辩方律师侯振辉(右)。 资料图片
裁判官何丽明(左);辩方律师侯振辉(右)。 资料图片

东区裁判法院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审理一宗尼泊尔女子涉嫌疏忽过马路传票案,今进入第68天审讯。辩方代表侯振辉就撤换裁判官申请继续陈辞,指何官曾力劝(Urge)尼泊尔女子改聘代表律师,但何官反驳改聘律师乃被告的个人决定。何官又怒斥辩方,陈辞内容重复,浪费法庭时间,辩方解释:「I didnt repeat,I merely highlight。(我没有重复,我只是强调。)」何官听毕辩方侯振辉陈辞后,认为内容多处有不实的地方,需时参考以前审讯中证人口供的誊本澄清,并将案押后至下月3日再续。

何官斥辩方侯振辉无故提出代被告提出证供,又引述何官的说话时用词欠准确,当时已蕴让著要法庭参考誊本之意。何官又质疑辩方内容重复,又何故「驳斥」控方没有提出的论点。争拗一轮后侯继续陈辞。何官又应辩方要求邀请控方回应,但控方指没有回应。

侯又不断提出已有答案的问题,被法官斥浪费法庭时间。法官比喻现时情况犹如,一个人知悉对方早餐吃了面线和饮了咖啡,仍不断询问对方早餐是不是没有吃饭或饮牛奶咖啡。

法庭记者:萧文轩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