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选举制度】中央出手修改附件 曾钰成:赋予选举委员会新权力

2021-03-15 13:27

曾钰成认为中央政府此举并非只是单单增加原有议席,是要赋予选举委员会新的权力。资料图片
曾钰成认为中央政府此举并非只是单单增加原有议席,是要赋予选举委员会新的权力。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日前以高票通过《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于上周五(12日)接受亚太法律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邝家贤律师的访问时表示,中央政府欲透过改变香港选举制度,保证立法会议员和行政长官能够互相配合,加强合作。而中央政府此举并非只是单单增加原有议席,是要赋予选举委员会新的权力。他表示,此举并非要令所有立法会议员对政府唯唯诺诺,即使修改立法会议员的参选条件,亦不会产生「忠诚的废物」。

根据《基本法》附件一,选举委员由四个界别组成,而经过全国人大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后,特区政府将设立一个1500席的选举委员会,并由五个界别组成。曾钰成估计,中央政府会根据《基本法》第97条定明地区组织,亦将会清楚地解释地区组织的定义。此外,选举委员会将新增一个界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以及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组成,成员可来自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及中国法学会等全国性机构。

曾钰成认为,目前要如期进行今年原有的两场选举较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基本法》附件二后须经本地立法。而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需时,但由于参选者必须由选举委员会提名,所以必须先产生新一届选举委员会。他指出,须等待人大常委会提出具体方案,亦不会低估未来在本地立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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