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333」或「234」「决定」为立会议席分配留空间

2021-03-12 07:05

立法会将改为每届90人,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资料图片
立法会将改为每届90人,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昨天通过「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改变最大的是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修改之后,估计传统定义的爱国爱港人士在选委会中的比例将大幅增加,或达三分之二;加上特首候选人提名门槛收紧,需要五个组别都有最少十五人提名;日后的特首人选将牢牢掌握在中央手中,再无悬念;即使商界及民主派联手,亦无法左右大局。

特首人选掌握在中央手中

另一边厢,对于立法会议席的分配,「决定」则留有空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早前在在全国人大开幕礼上,就有关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作出说明,期间提出赋予选委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前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其后演绎王晨的说法,指「较大比例」意味选委会产生的议员,要多于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议员,并举例指选委会有四十席、功能组别三十席、分区直选二十席,这才叫选委会「较大比例」。而建制圈子中,亦盛传中央属意选委会四十席,分区直选二十席。

不过,昨天全国人大通过的「决定」,只规定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每届九十人,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当中三种方式只是并排,并没有给予选委会特殊地位用语,亦没有指选委会要「较大比例」。据了解,有关决定草案曾经修改,不过修改前后都未曾出现过「较大比例」的字眼。

港区人大叶国谦表示,究竟立法会议席分布,是三种选举方式各占三十席,又或是分区直选二十、功能组别三十、选委会四十,仍未有定论,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但昨天通过的「决定」用语,明显给予空间。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副团长、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黄玉山透露,人大未曾讨论有关方面的事情,亦未将立法会各界别的详细分布讲清楚,他相信中央目前仍在谘询意见,亦需与特区政府交流。他认为,中央可能手上已有初稿,但需听取意见后才作决定,而有关立法会细节需由人大常委会处理。

另一港区人大代表田北辰亦指,《决定》内容没有写明「大比例」,即现时仍有空间探讨议席分布,他说自己仍希望争取立法会各个界别均衡参与,即每个界别各占三十个议席。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分析,中央可能希望就立法会分布再听取意见,未必想马上作最后决定。他指,若直选议席太少,或不利爱国党派、不利爱国阵营群众基础,当中直选界别究竟有二十席还是三十席,对大局影响不大,不过对于民建联、工联会及小型爱国党派的利益冲击大,有机会影响日后招揽人才及壮大组织规模上的工作。

杜良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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