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人案】案中三大疑点 助偷渡中介有蛊惑
2021-01-20 19:00
12名有案在身的港人,涉嫌潜逃离境时被深圳警方截获,10名成年人蛇日前在深圳盐田法院被判囚7个月至3年,案发时两名未成年人士已被遣返香港。而案发后,本港警方一直追查继续他们的幕后黑手,继早前有9人落网后,警方上周再拘捕11人。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被捕的20人在案中分别担任中介人、安排行程、提供车船、窝藏,以及金钱资助等。《东周刊》专栏「政官庄」就提出案中三大疑点,并引述消息人士指,其中一名涉案少年原无潜逃的想法,惟被中介人游说,最终走向偷渡之路。
疑点一,今次被捕人士当中有3人为中介人,专门四出「搵客」。报道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其中一名「识得吓」音乐的中介人,经常到署警外等「手足」保释,又或去法庭旁听「手足」提堂,目的是兜搭涉案人,游说转聘他们的律师团队,又称可以协助申请「六一二基金」,代付律师费。
知情人士透露,有人转介客人予律师后会有佣金收,得知有偷渡门路后,就「捞埋」偷渡中介。
知情人士说:「据知12个逃犯之中,有一个本身冇谂过要着草嘅青年,睇番佢单案亦唔系断到正一正,点计都有得打,加上年纪轻,就算入罪相信也不会判得太重,找完数就可以重新做人,但着草就一世,冇理由要冒险坐快艇偷渡,攞条命去博啫。但系青年就系畀呢位中介人不断游说,讲到佢实会畀法庭判重监,吓到青年唔敢面对官司。中介人就话如果去到台湾就可以自由,青年一念差就答应了一走了之,搞到现时惹多几条弃保潜逃同非法越境等罪名」。
疑点二,根据内地公安调查所得,被捕人士承认坐快艇由香港经东沙群岛驶去台南屏东,惟涉事快艇仅9米长、约2米宽,单计油缸入面的燃油,根本不够长途使用,案发时更迫满12人严重超载,不但会更耗油,亦影响航行稳定性,增加翻艇风险。
疑点三,明知道偷渡去远处,但竟然让一个没有牌照的人士开船,加上快艇上的救生装备不足,一旦在茫茫公海中无油失去动力,又或遇上大风浪,全船人随时会葬身大海,亦无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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