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引私人草案作例 点名问郭荣铿「是否与三权分立的英国一样?」

2020-09-05 11:12

梁振英点名问郭荣铿及大律师公会,私人草案的规定是否与他们心目中实施三权分立的英国一样。资料图片
梁振英点名问郭荣铿及大律师公会,私人草案的规定是否与他们心目中实施三权分立的英国一样。资料图片

特首林郑月娥和教育局长杨润雄日前的「香港无三权分立」论引起争议。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发文,点名提问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和大律师公会有关的《基本法》就私人草案的规定,是否与他们心目中实施「三权分立」的英国一样。

梁振英提出,根据《基本法》第74条规定,立法会议员个别或联名提出的法律草案(一般称为私人草案),只限于「不涉及公共开支或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者」,而「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点名郭荣铿和大律师公会,问及这是否与他们心目中实施「三权分立」的英国一样。

梁振英补充,基本法规定的是行政主导,不是三权分立,立法会权力远远不及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更在帖末下战书指,「郭荣铿可以再龟缩,否则讲一次驳斥一次。」

梁振英facebook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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