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保留最后话语权 梁美芬:香港只有三权互相制衡
2020-09-02 16:42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及特首林郑月娥先后表示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有关澄清足足迟了23年,认为早应在回归时在教科书及学校教育中讲清楚,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从来不是实行三权分立,只能说在一国两制下、高度自治范围内实行三权互相制衡。
梁美芬解释,《基本法》整个结构是保障行政主导,在行政方面,政府及特首的决定有机会受到司法覆核,而立法会亦可不通过政府的《财政预算案》等,行政受到制衡。而在一国两制下,司法机构有独立审判权,但在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宣誓案中,上诉法庭清楚表示香港不是实行西敏寺式或美国式的三权分立,而是要在一国两制下有中国宪制的架构。她指,如果涉及中央与地方关系或中央的责任,《基本法》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她续指,重要的法案、《财政预算案》,以及重要政策都是由司局级官员所带领推行,而非立法会主导,从而可体现香港实行行政主权。根据《基本法》第48条,中央在有需要时可对特首有指令权,可见即使是行政主导,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保留了最后的话语权。
至于立法方面,梁美芬指根据《基本法》第17条,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立法会自行制定香港自治范围内的法例,如果香港所订立的法例不符合《基本法》中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全国人大可发还法例,届时须修订或废除有关法例。
梁美芬指,上述条文都说明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不存在西方式的三权分立,一些学者及政客可能不清楚全球只有美国真正实行三权分立,其他国家都是行政主导。
梁美芬续指,早在香港回归时就应该在教育体系厘清,否则就不会出现去年的有人争取港独、自决等事件,甚至「用暴力去推翻中央政府的讲法,「年轻人少不更事,读错误的知识,最后其行为要大家埋单」。她认为香港是行政主导而三权分立是「讲得太迟」,希望教育局未来付诸实行,尤其是中小学的教育不能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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