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一份文件 要扭转港台泛政治化歪路

2021-09-30 06:35

香港电台向员工发出《香港电台编辑政策及流程》文件,具体列明港台的编辑信念,指港台作为政府部门,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公共目的和使命,必须尊重并维护宪制秩序和「一国两制」。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关乎国家核心利益,所有香港市民均有责任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尊重宪制秩序。港台在管治及其节目安排上应充分体现对这项「凌驾性原则」的理解。

看著这份文件,我觉得只是罗列公共广播机构最起码的ABC要求,不是最高要求。

这让我想起我在电视台工作的岁月,当时的工作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不敢越雷池半步」。话说某年某日,也是接近双十的日子。我采访了一个活动,在出街新闻片其中一个画面的一角,出现了一面台湾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由于新闻稿件内没有提到相关的内容,审稿的资深编辑不知有此画面,但在新闻播出之前,资深编辑发现了,结果我挨了一段臭骂。

资深编辑说:政府对电视台的规管相当严格,一定要严格按照守则办事,「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这样敏感的东西,不能出现在新闻片之内。我只能够连声道歉,马上修正。

事后与资深编辑闲聊,提起此事,我问他为什么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这样敏感?他提起1956年的右派暴动,当年的双十,李郑屋徙置区的右派人士在区内挂满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该区区长在双十过后拆旗,惹起居民不满,引发一场大暴动。电视台基本上不会让这些会激发暴动的元素,在电视画面上出现。

30多年过后,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后,看著港台的公共事务类节目的内容,部份无异于公然支持黑暴运动,这已不是踩界,而是过界了。一个公营广播电台,居然播放这种内容,作为总编辑的广播处长,需要负起最终责任。即使在2020年7月1日前《港区国安法》尚未订立,政府其实可以引用《刑事罪行条例》的第9及第10条的「煽动意图罪」,起诉港台,而广播处长和负责相关制作的人员也要承担刑责。这已不只是违反了节目制作人员守则问题,而是犯法问题。30多年来,政府规管电视台的法律和守则没有放松,只是从业者人心歪变,泛政治化。

如今港台发出《编辑政策及流程》文件,其核心思想是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必须尊重和维持宪制秩序和一国两制,附有维护国家安全及利益的宪制责任。我认为这不是高要求,只是基本要求。

有人问港台高层制订《编辑政策及流程》,有无政治干预之嫌?回答这个问题,有两个层次。一、广播处长就是港台的总编辑,他要为播放的内容负上民事及刑事责任,他不但可以而且需要制订政策确保港台播出的内容并不犯法。相反某些政治团体强逼港台制作播出一些可能会违反法例的政治性内容,这才是对港台的政治干预。一个总编辑管理自己的团队,没有什么干预的问题。

二、尊重宪法是公民的基本责任。要港台所有员工尊重宪法,遵守法律,并不是政治干预。国家宪法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支柱。宪法第33条列明:「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需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尊重宪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遑论是一家公营广播机构?所以,以「政治中立」作为藉口,蔑视宪法、反对宪制秩序、又或者意图宣传颠覆政府的讯息,这是违反了公民最基本的宪制责任。叫停这些行为,并不是政治干预。

总的而言,港台向员工发出编辑政策及流程文件,是一个拨乱反正的做法,是要将过去港台严重泛政治化的情况扭转,希望透过新的管治方式,令港台这家公营广播机构,重新走上正常健康的道路。

卢永雄

原文刊于《巴士的报》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