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科广场】社交平台迸发内容创作者潜能

2021-03-26 13:00

网络发展催生各式各样的内容创作者(content creator),从撰写文字形式的网志(blog)至后来以相片为主的facebook或Instagram,到最近火热的影音直播平台,激发由用户创作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的多元可能性。社交媒体平台除了是亲友之间互相联系,更是内容创作者的网上舞台。facebook最近宣布内容创作者可以透过短片获取收益,并将资格放宽,令更多影片可以参与其中。

内容创作者的网上舞台

facebook在其官方网志透露,facebook的插播广告格式将可开放予广告客户或合作夥伴奖励观众的广告出现,甚至可让用户透过影片与商品互动,令广告客户有更多途径可与潜存客户接触。此外,插播广告格式亦趋丰富,影片的前中后段都可以插播广告、图像广告。过往只有3分钟或以上的影片方可透过插播广告赚取收益,是次facebook将门槛降低,即使只是1分钟的影片,也可安排在影片播放了一半后插播广告;较长的影片如3分钟以上,则可安排于播放1分钟后出现。

不过,要使用以上功能并非适用于新手,专页管理员除了要事先向Creator Studio申请审核,facebook更表明专页必须已有5条以上已发布及合乎其内容盈利政策的影片,而且在过去60天,这些影片的总观看时数达60万分钟。内容盈利政策列明某些影片并不可以使用插播广告功能,例如影片内只有静态图片、循环播放GIF图片的影片、已经手动插入片中广告的影片等等。

除此以外,facebook亦具备付费的网上活动功能,可令专页内容更为丰富夺目,例如有专页在网上开办烹饪班、化妆班,或是体育赛事等。过往只有欧美20个国家及地区的付费网上活动功能,现时facebook扩展至总共44个国家及地区,当中包括香港、台湾、泰国、菲律宾、印尼等亚洲地区。官方宣布暂时会于本年8月或之前,不会向专页管理员为此功能收费。

具备付费的网上活动功能

另一方面,facebook早前开放星赏(Stars)形式,让更多超级拥趸透过打赏方式支持名人、网红,令直播视像与粉丝交流投入程度提高,创作者可从中赚取收入。观众可以购买星赏,并在直播期间传送星赏给网红,每粒星赏价值 0.01美元(约0.08港元)。观众每次购买100颗星星,则需1.4美元(约10港元)。facebook在网志透过将会在未来几个月内重额投资facebook星赏,并将目前星赏机制扩大至更多地区,涵盖台湾、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越南,以及美国、英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等地,惟香港暂时尚未包括在内。

随着愈来愈多网上互动增加,内地直播平台、facebook、YouTube都争相针对内容创作者强化多元获利的模式,吸引更多创作者出尽法宝将内容变得更具可观性,一方面招揽更多拥趸,另一方面让广告商、企业透过平台与目标群众或潜存客户直接沟通,加强推广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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