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青春期少女早熟拍拖 护苗专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健康爱情观

2022-02-16 12:34

张教授:

你好,我是一名中四学生,我们一班女同学早前聊天时,其中一名同学怀疑她十三岁的妹妹与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拍拖并有身体接触,请问这算是性侵犯吗?我们都不知道应该怎样做?

Koey Lau


张教授答:

首先,你的关怀是得到我们的肯定,亦表示你已经开始建立自我保护及保护他人的概念。针对提问的案例,由于同学妹妹尚未成年,若这成年男子与她有性行为,尽管双方因为感情因素,你情我愿,但由于一方是十三岁或以下,无法作出成熟的判断及拿捏行为准则,以法律条文判定,乃属儿童性侵犯。

你的同学可用姊妹谈心的方式,用健康、正向的态度,了解妹妹对于当前感情的想法,以及对于性的概念与身体接触的界定。

谈心时,可以针对以下两点:一、正确的自我保护:认识自己的生理结构与发展,以及当异性提出身体接触或性行为要求时,如何明确、理性地拒绝。再者,每个人都必须要先自重,进而才会获得他人的尊重。懂得拿捏与异性互动的尺度,自我保护必须先由控制自己做起。二、健康的恋爱态度:爱是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爱」并非一定要经过「性」才能建立。双方应抱持尊重对方感受及设身处地为彼此着想的信念,才能建立健康、正向的恋爱关系。

不论男女,进入青春期阶段,由于心理发展、生理机能逐渐成熟,因此开始对与异性建立亲密关系有了向往与好奇,这无所谓对与错。但人人都必须有「自我保护」的概念,避免因一时的情绪及欲望,让自己受伤或使他人受害。

(欢迎读者就有关儿童性侵犯的问题,致电由护苗基金设立的「护苗綫」:2889 9933,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时至晚上6时)


本栏由护苗基金执行委员会委员、美国德州休斯顿大学社会工作研究院张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2022年2月16日教育版专栏「护苗信箱」,原文标题为〈怀疑13岁妹妹被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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