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女童过度保护自己 误会被弟弟侵犯 护苗专家解构性侵定义

2022-01-13 11:02

张教授: 

我的女儿今年七岁,她往往过分地保护自己,连弟弟碰一碰她的脚,也觉得被性侵犯,我应怎样教导她?  

方太


张教授答:

孩子对自己的身体范围是有一定的界綫,七岁的女孩正是对男女有别开始产生无形的抗拒,她对于男孩有分界綫的心理,是绝对正常的。她用「性侵犯」这个名词去表达界綫却是不正确的,你可以教她甚么才是性侵犯,亦教她用甚么方法去保护身体,她才懂得用正确的表达方式。

一、性侵犯定义:被别人抚摸身体的私处(胸、阴部)、强逼有不喜欢的身体接触(强吻)、或暴露私处(包括给予不雅刊物、色情电影或污言秽语),都属于性侵犯,对方的动机是故意地想得到性满足或玩弄权力。弟弟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但他并不是性侵犯。

二、保护身体:当受到侵犯时,立即说「不」,并走开,找可信任的成年人(妈妈)告知一切。弟弟碰你的脚是不对,虽不属于性侵犯,他也应向你道歉。

三、表达不悦:当别人做了一些你不喜欢的行为,不论是否属于性侵犯,你也可以对他说:「走开!我不喜欢你这样做。」若对方以为只是跟你开玩笑而继续做,你可以说:「我不是开玩笑的,停止,不然我告诉妈妈!」

四、分界綫:跟别人分清楚界綫也要有方法,语调平和而且不要令对方觉得难堪。例如弟弟要跟你玩,而你又不想,你可以说:「我不想跟你玩,我要读书(或回房间)。」

(欢迎读者就有关儿童性侵犯的问题,致电由护苗基金设立的「护苗綫」:2889 9933,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时至晚上6时)


本栏由护苗基金执行委员会委员、美国德州休斯顿大学社会工作研究院张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2022年1月12日教育版专栏「亲子同路」,原文标题为〈女儿过分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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