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设施】申诉专员主动调查发现 屋邨游乐设施维修过慢认为做法不理想

2020-10-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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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发现,房屋署处理公共屋邨游乐及健体设施的保养及维修,需时超过半年,认为做法不理想,可能对居民构成安全风险。公署建议,房屋署为个别维修程序设定合理的时限,加强对整体维修过程的监察等。

调查显示,二○一七年至一九年间的个别个案中,房屋署人员在发现设施损坏后超过三十天,才发出设施检查单要求承办商安排检查。房署收到承办商的报告和维修建议后,很多时需要徵询居民和其他持份者意见,过程需时数个月,导致游乐场设施损坏超过半年仍无法完成维修。

有游乐场橡胶地垫出现老化和损坏,地垫的罅隙甚至超出规定的一倍,至二十五毫米,如前线人员未能准确辨识设施的安全隐患,对居民构成安全风险。

申诉专员赵慧贤提出,房署应就管理人员报告设施损坏、视察及发出设施检查单,及谘询程序设定合适的时限,并应加强监察维修工程,考虑将发现设施损坏日期及程序完成日期,记录在电脑系统,以及检讨对承办商监管制度等。公署引述房署回覆称大致接受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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