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养心得】与子女订立目标 社工建议确守五大原则

2020-03-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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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学至今,家长最担心的是子女终日无所事事,浪费时光。建议家长可在这段期间帮助子女设立目标,一方面可助其学习自律,另一方面亦可从中得以学习。  

首先要决定的是订立甚么目标。很多家长会选择学业为目标,但一天二十四小时流流长,是否全部都是学业?有没有趁着多了闲时,学一点平时没有机会学习的东西?无论甚么目标,最重要的是大家共同决定,家长想做的也要子女愿意、想做、喜欢做,否则一番好意就变成强逼和惩罚,效果打折扣之馀更易引起冲突。  

在订立目标时,要确守S.M.A.R.T.原则:具体(Specific)、可量度(Measurable)、做得到(Achievable)、可行的(Realistic)和有时限(Time bounded)。举例说,很多家长为子女订立「读好啲书」或「勤力读书」等目标,但怎样才叫「勤力」?有人会认为做完作业就是「勤力」,也有家长认为功课之后「加单」做练习才叫正常。以「勤力」或「读好啲」为目标,表面容易理解,实质歧义甚大,甚至容易引发冲突。所以考虑目标时,一定要具体清楚。大家想想以下目标是否较清楚:「准时完成作业」、「每天看一小时课外书」、「这段期间砌一个LEGO机械人」、「学懂一套电脑程式写一个游戏」,而这几个「目标」是否也较为「可量度」?  

另一个容易犯的错误是目标超出子女能力,徒惹挫败之感。「学结他弹一首歌」对初中学生应该不难,但对幼稚园或小学生呢?「每天看一小时课外书」适合初中学生,初小学生应该难以专注一小时了。所以家长亦应考虑子女能力喜好,商量一个做得到而又可行的目标。  

很多家长向我诉苦,说目标易订立但执行困难,这牵涉订立时间表和使用赏罚的技巧,容后再谈。不过最近有位家长在WhatsApp留了一句金句,值得作为本文注脚:「指定功课完成后,不能加单,大家要有信用。」  

香港青年协会 家长全动网
Peter Sir(注册社工)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3月31日教育版专栏「亲子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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