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户大加租 自愿迁出保4年绿表资格
2025-03-22 00:00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昨日通过收紧「富户政策」及理顺部分执行细节,包括增加富户的额外租金水平,由「三级制」转为「四级制」,按入息分别需交2.5倍、3.5倍及4.5倍租金,入息超额5倍及4年超额4倍则要迁出;新安排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首批富户最早明年10月1日缴交新租金。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表示,今次收紧措施是按能者多付原则,公平合理地运用公共资源,绝非为了库房收益或「逼走」富户,重申公屋富户并非滥用人士,「富户是租户中最有能力上流上进的人士,我们鼓励并希望他们能考虑购买自己的居所。」
按入息定2.5倍至4.5倍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昨在社交平台表示,这个举措能让有能力的富户及时腾出公屋单位,同时也有4年时间供他们做好上流的准备。房屋局同时推出三招「组合拳」,包括在下一期居屋将绿表和白表比例,由40︰60改为50︰50;让缴交额外租金的公屋富户,在迁出后保留4年的「绿表资格」;研究在资助出售单位销售计划推出新安排,协助富户置业。她期待这些措施能让公屋更好地体现功能,让社会上最有需要的基层市民在初期有安身之处,中期累积财富,后期向上流动。
在新政策下,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2倍、但不高于3倍的住户,须缴交2.5倍净租金另加差饷;家庭入息超逾入息限额3倍但不高于4倍的住户,须缴交3.5倍净租金另加差饷;家庭入息超逾入息限额4倍,但不高于5倍的住户,则须缴交4.5倍净租金另加差饷。委员会亦同时通过,调整须迁出公屋单位的入息限额水平,由原来的超出入息限额5倍必须迁出,改成超出入息限额5倍,或租户在2个申报周期,即4年入息超出限额4倍但不多于5倍必须迁出。
黄碧如表示,一直以来都听到很多意见认为,公屋富户的租金负担比起一般公屋家庭更少,数字亦反映,一般公屋家庭租金占家庭收入平均大约10%,但富户租金平均只占其收入7%;提高富户的额外租金后,富户租金会占其家庭总收入平均约11%。虽然仍远低于私人住宅单位租金与收入比率中位数 31.5%,但与一般公屋租户相若,较为合理,「升幅百分比看似惊人,但假设一般家庭2万元收入交10%租金,会剩下1.8万元,一个4倍入息富户月赚8万元,10%租金仍只不过是8000元租,还剩下7万多元家庭收入,其实是很充裕。」
黄碧如提到,委员会估计受加租影响的户数约为4.06万户左右,当中估计有3.5万户交2.5倍租金;交3.5倍租金的大约有4200户;约1200户交4.5倍租;超出5倍要迁出的大约有200户。房署消息补充,估计连续4年入息超出4倍但不多于5倍而需要迁出的富户大概有400户,按现时该组别缴交额外租金的平均年期为3.2年,当局认为4年宽限期,足够有关富户储钱,并规划房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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