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党收购户口洗黑钱 元朗拘124傀儡户口持有人

2024-12-25 00:00

马颂怡表示,不法之徒以几百至几千元报酬引诱被捕人,卖出或借出户口以协助收取及清洗骗款。
马颂怡表示,不法之徒以几百至几千元报酬引诱被捕人,卖出或借出户口以协助收取及清洗骗款。

诈骗集团大肆收购市民的银行户口,用作收取及转帐欺诈受害人得来的款项,元朗警区为打击有关不法活动,过去3星期展开大型执法行动,先后拘捕124名协助清洗黑钱的傀儡户口持有人,当中包括4名内地人。负责案件的警官指出,警方积极研究就洗黑钱罪行加快检控程序,并积极与律政司就同类型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早前不少涉案傀儡户口持有人的刑期均有所增加,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侦缉督察马颂怡表示,由今年1至11月,该警区共接获3467宗诈骗案,包括假冒客服电话骗案、投资骗案、求职骗案及网上购物骗案,歹徒要求受害人将款项转到傀儡户口。有见及此,元朗警区刑事部于本月2至23日展开「怒浪」行动。
案中损失金额达6869万

是次行动针对牵涉诈骗及洗黑钱的傀儡户口持有人,警务人员共拘捕共124人,包括90男、34女,当中120人为本地人,4人为内地人,年龄介乎17至71岁;众人涉及128宗案件,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使用虚假文书」、「洗黑钱」及「串谋洗黑钱」,案中总损失金额6869万元,警方冻结了89.8万元。

马颂怡续称,被捕人全部是傀儡户口持有人,他们被不法之徒以几百至几千元报酬引诱,卖出或借出户口以协助收取及清洗骗款,其中4人在社交平台主动出售自己及他人的户口。

「洗黑钱」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马颂怡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卖出银行户口给其他人,户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户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钱」罪行。

马颂怡续称,警方积极与律政司就同类型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过去一段时间,警方与律政司成功就多宗涉及傀儡户口持有人的洗黑钱案件,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令涉案傀儡户口持有人的刑期分别增加12.5%至33.3%,最高的个案被判处75个月监禁。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合作就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并积极研究就洗黑钱罪行加快检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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