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师林家辉:简朴房改装不复杂
2024-11-30 00:00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立法取缔劣质劏房并推出劏房登记制度,房屋局本周三提出「简朴房」规管制度谘询文件,建议「简朴房」楼面面积最少8平方米、楼底净高度至少2.3米、至少一扇窗户非面向围封天井等,不及格的单位需要进行改建。有劏房经营者认为改装成本高昂,未来或考虑将这类违规单位丢空。测量师学会会长林家辉向《星岛》表示,业主进行改造工程须符合条例要求,由专业人士检查认证,以取得简朴房资格。他续谓,改建工程需要按照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如只涉及更改消防装置及设备,相信不足两星期即可完成认证。
林家辉向记者表示,改建单位要视乎个案性质和复杂程度,处理每宗改建所需时间亦会有所不同,故难以一概而论,他提及改建工程需要更改间隔,须事先经屋宇署批准方可动工,相信有关工程估计不会太长时间完工。不过,他了解现时本港仍有不少在上世纪60年代兴建的旧楼,当中大多只有一扇可开启的窗户,他认为对上述单位进行改建有其难度,相信时间上或会因而有所延长,改建开支亦因而有所上升。
林又指,现时本港仍有逾10万间劏房有待业界认证,他认为有关工作不复杂,行内包括测量师、工程师等可参与认证,不担心人手出现不足的问题。
何永贤吁业主充分了解租赁法例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本周三在社交平台表示,近日听到个别情况,称分间单位业主打算以改装作「简朴房」为理由,提前收回单位。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分间单位租客在首2年租期结束后,有权于次期租赁再续2年,前后最多租住4年,业主不得在租期届满前终止该租赁,她呼吁分间单位业主要充分了解相关法例,以免侵害租户的法定权益,政府已委托了乐群社会服务处设立及管理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资讯平台,以宣传租务管制及提供其他相关资讯。
政府下周一起会就简朴房规管制度谘询公众,当局建议出租不符合「简朴房」最低标准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人士,包括业主和「二房东」,须负上刑事责任,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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