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户申报新周期展开 拒交或迟交租约将终止
2024-10-03 00:00房委会打击滥用公屋绝不手软,公屋住户需要每两年申报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而新一轮的申报周期刚于本月开始,房委会昨日已向3类公屋住户发出申报表,住户须于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填妥及签署表格,拒绝申报或没有在指定日期内申报的住户,其公屋单位的租约将被终止。
已向3类住户发出申报表
第一类是在公屋住满15年的全长者户(即全部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只需填写「居住情况申报表」,申报居住情况。
第二类是入住公屋刚满两年的非全长者户,会收到「居住情况及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详情申报表」,申报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
第三类是按「富户政策」到期申报入息、资产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的租户,会收到「居住情况申报表」及「富户政策申报表」。
房委会表示,所有表格昨日已经派入租户信箱。租户收到表格后,需要申报所有家庭成员的资料,并须于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填妥及签署表格,交回所属屋邨办事处。
可扫二维码以电子方式填表
租户亦可以选择扫描表格上的二维码,以电子方式填写及使用「智方便+」作电子签署递交表格。拒绝申报或没有在指定日期内申报的住户,其公屋单位的租约将被终止。
房委会自去年起修改公屋申报周期,由以往住满10年的租户,需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一次,改为所有公屋户都需每两年申报一次。房屋署署长罗淑佩早前表示,房署过去两年已收回5000个单位,相当于一条中型屋邨。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