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三级火揭违消防例 法团认5罪罚款3万

2024-06-22 00:00

庭上透露,华丰大厦的消防装置及设备最近一次完成年检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庭上透露,华丰大厦的消防装置及设备最近一次完成年检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佐敦道华丰大厦今年4月三级火造成5死40伤,消防人员发现大厦的火警警报系统于火警发生时没有适时启动,事后揭发大厦喉辘系统、手动火警钟掣及火警警报系统并非处于有效操作状态,亦没有安排注册承办商进行年检,华丰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因而被票控。法团代表昨于观塘法院承认2项「没有保持消防装置性能良好」及3项「没有为消防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传票控罪,又指法团案发时因忙于处理大厦维修投标事宜,并非故意不做年检。暂委裁判官庄静慧判处每张传票罚款6000元,即合共罚款3万元,下令法团须于8月20日前缴付。

被告华丰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昨承认共5张传票控罪。案情指,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约7时53分,华丰大厦发生一宗三级火警,事件最终导致5死40伤。奉召参与灭火的前线消防人员到场后,发现肇事大厦火警警报系统于火警发生时没有适时启动,故怀疑案发地点的消防装置或设备不在有效操作状态。
消防设备没年检不能有效操作

消防设施监督课派员展开调查,发现在地下与一楼的半楼梯平台手动火警钟掣不在有效操作状态。调查人员其后到案发地点的天台消防泵房,为其消防栓/喉辘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期间发现消防泵的主电控制箱处于「关闭(OFF)」状态及该消防泵亦不能有效操作。

负责执行法团决议的华丰大厦行政主任指,大厦过去12个月并无委托注册承办商检查大厦的消防装置或设备。庭上透露,华丰大厦的消防装置及设备最近一次完成年检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辩方昨求情指,华丰业主立案法团案发时因忙于处理大厦维修投标事宜,才会忘记进行消防年检,并非故意不做,希望法庭轻判。

庄官考虑被告认罪,接纳这是最大的求情理由,就每张传票判处罚款6000元,即共罚款3万元,并下令业主立案法团须于8月20日前缴付。

消防处于2023年11月1日向华丰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发出信函,要求消防装置或设备的拥有人,须每12个月由一名注册承办商检查该等消防装置或设备至少一次,亦于今年4月12日向华丰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发出3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要求法团于限期前纠正有关违规情况,华丰大厦今年6月前已遵办。

案件编号:KTS8004-80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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