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斥自由亚洲电台 报道失实

2024-06-22 00:00

香港居民如因不在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只要在返港后30日内补办换证手续即不属违法。
香港居民如因不在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只要在返港后30日内补办换证手续即不属违法。

政府严厉谴责自由亚洲电台网站前日发布一篇有关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的报道,标题夸张失实、内容毫无事实根据,散播虚假资讯以误导市民,肆意抹黑政府及入境处公布的措施和安排,政府必须澄清,以正视听,呼吁市民认清事实,切勿相信虚假资讯和别有用心的报道。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斥该篇报道抹黑、诋毁、扭曲事实,企图煽动市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和憎恨,直指自由亚洲电台披着媒体的外衣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

政府昨发新闻稿表明,该篇题为「港府『威吓』港人尽快回港换身份证 海外港人不换会有后果么?」的报道,内容恶意曲解入境处于周二记者会上的公布,以断章取义及凭空臆测的手法,企图误导公众有关政府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的目的。相关报道完全违背传媒专业操守,毫无基本新闻道德可言。
「违背传媒专业操守」

政府重申,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有助侦测非法使用旧款智能身份证的冒充者和持有伪造旧身份证人士,做法与以往全民换证计划一致,绝不存在任何威吓成分。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扑灭罪行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时说,《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时,自由亚洲电台宣称为员工安全撤离香港,而该条例只针对危害国家、危害香港安全的人,一般正常媒体不受影响,他们撤离正是因为他们有犯法意图,认为留在香港会犯法。他直言自由亚洲电台的资金由美国政府提供,旨在煽动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不信任和仇恨。

香港居民如因不在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只要在返港后30日内补办换证手续,即不属违法。入境处日前在记者会上清楚表明,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的居留权不会因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而失效身份证持有人仍然可以使用有效旅行证件如常进出香港,其出入境自由不会因为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报道刻意将特区政府对未换证人士的呼吁扭曲成所谓威吓市民的手段,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任何人士如使用已失效的身份证入境香港,入境处会收回失效身份证,同时着令该人士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换领身份证。如未有遵照有关命令,根据《人事登记规例》第19(4)条,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并监禁两年。

政府批评,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将两项条文和法律后果混为一谈,又将呼吁市民尽快换证的良好意愿,炒作成所谓打压港人的阴谋,散布危言耸听肆意抹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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