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火警困𨋢跳楼罪成 消防队目判监5周
2024-06-08 00:00
官斥浪费资源 累同袍疲于奔命
46岁被告刘浩殷、已被停职,被控于去年5月17日向筲箕湾消防局虚报,东区医院的火警警报被启动;有人被困于筲箕湾一幢住宅大楼内升降机;及有人从筲箕湾一商场跃下。
辩方求情指被告任职消防20年,定罪对他已经是很大惩罚,他将失去工作和长俸,而家人亦须搬离宿舍,而被告本身是家中经济支柱,仍在英国读大学的儿子受本案影响、可能须退学及回港。被告因案件承受精神压力,在见感化官时一度哭泣,希望法庭接纳被告只是一时冲动才犯案,及被告多年来对社会有很大贡献,酌情轻判。
屈官判刑时称被告背景良好,因案件前途尽毁和影响家人,确实可惜。惟案件有其严重性,被告在短时间内3度虚报,致使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被告身为消防队目、却未能以身作则,其行为令消防员疲于奔命、甚至须跨区工作及抽调大量公共资源,终判囚5星期。
案件编号:ESCC25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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