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炒十步」倘未及时制止 香港势陷宪制危机

2024-05-31 00:00

判词指,戴耀廷是「35+」计划的主脑,区诺轩则负责联络和协调。
判词指,戴耀廷是「35+」计划的主脑,区诺轩则负责联络和协调。

三位法官昨颁下判词中指,「35+」计划源于案中已认罪的被告戴耀廷,戴是「35+」计划的主脑,他向泛民人士提出协调选票机制,争取在立法会选举中取得过半议席后,藉否决《财政预算案》,逼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否则下台;法官认为,在戴推想的「揽炒十步」,直到特首下台这一步为止、并非「空想」,足以造成香港的「宪制危机」。
戴曾表明「大杀伤力宪制武器」

判词提到,戴早于2019年12月在《苹果日报》发表其想法;至2020年1月初,泛民阵营举行会面,决定要制定协调机制,争取立法会内过半议席,戴遂提出「35+」计划,并表明是「大杀伤力宪制武器」。

自此,戴和区开始接触不同政党和人士,戴是「35+」计划的主脑,而区诺轩则负责联络和协调。同年3月至5月,「35+」计划分别就5个地区直选举行「协调会议」,戴有出席所有会议,而区和赵家贤出席了部分会议。

戴另透过在Facebook及报纸发文宣传「35+」计划,包括在《苹果日报》撰文「齐上齐落 目标35+」、「立会过半是大杀伤力宪制武器」、「揽炒的时代意义」及「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宿命」。

当时「35+」计划目的已非常清晰,就是要利用计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

判词续指,当时协调会议达成4项共识,即举办「初选」、举办选举论坛、目标议席数目及替补机制,惟4项共识都是正式立法会选举前的实际流程安排,对于如何达成「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无甚关系。法官认为考虑到戴的终极目标,在所有协调会议结束后,绝大部分参选人理应已有共识运用否决权。

此外,戴制备的「协调机制协议」清楚说明一旦当选,会积极运用或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戴在记者招待会上亦说过,主办方不要求参选人签署协议,因为他们不想制造更多参选人被取消参选资格的风险。

法官指,如果协调会议中只达成上述4项共识,没有理由会成为取消参选资格的风险;戴后来亦在记者会上,提到计划目标是运用否决权否决《财政预算案》及解散立法会。

2020年立法会选举最终因新冠疫情延期。惟法官指出,若「35+」计划得以进行,泛民成功取得35席,各被告的意图便是逼使特首对「五大诉求」让步、否则辞职,在戴推想的「揽炒十步」中,直到特首下台这一步为止,并非「空想」。

判词又指,即使《基本法》容许特首在立法会被解散时,按上一财政年度批出临时拨款,政府的权威亦会被大大破坏,这会造成香港的「宪制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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