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随时准备「杀警」拟筹500万安家费

2024-05-07 00:00

「屠龙小队」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时,于湾仔准备炸弹埋伏警方。
「屠龙小队」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时,于湾仔准备炸弹埋伏警方。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昨续审,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第五天作供。曾有台湾人接触「育龙」捐款帐户,欲提供面具等物资,黄便向对方表达想要军火,另被告刘佩凝曾向捐款者指「佢哋想真屠龙,班仔真系预咗牺牲」。就入数纪录,黄称转帐至刘佩凝银行户口捐款由刘「埋数」,并过数予黄;转帐到泰国户口的捐款则自己直接跟进。

黄振强指「育龙」捐款主要由被告刘佩凝管理,当刘没空时便由他或屠龙小队成员林铭晧回覆讯息,3人均可登入控制「育龙」处理捐款的telegram帐户。 
捐款主要由刘佩凝管理

控方指出11月19日有人联系「育龙」捐款帐户,有以下对话:「你好,我们是台湾人,会否需要面具、滤罐……可捐赠」,又问及会否需要其他「文具」,捐款帐户回应物资暂时足够,「比较想要军火」、「主要是钱和军火」,对方指「军火要送过去较难,要问问看」;又有人问「泰国个边可以买到军火?」,捐款帐户回答「运唔到过嚟」,黄确认以上对话均由他回覆对方。

张俊富代表大律师李国辅开始盘问,问黄振强有否私下使用屠龙小队筹集得的资金,黄承认会用于自己的衣、食、行。

辩方其后展示黄振强马会投注纪录,2019年11月1日至12月9日投注总额约29.7万,黄同意是在没有通知队员下使用屠龙小队筹得的资金作赌注,并输了钱,但他否认辩方所指是「私吞自用」和嗜赌。

辩方质疑黄胡乱用钱,遂虚报一支汽油弹金额索价千元,黄不同意并称因为汽油弹不是普通物资,属严重罪行。如果用多点钱可以买个保障是值得的,当时并没有从其他渠道尝试购买汽油弹,亦没有「格价」。
汽油弹属严重罪行物资 愿以高价购入

辩方问黄警员有否以武力或威吓方式交出2部手机密码,黄不同意因上述方式才交出密码。黄另指录影会面时状态不太理想,辩方再追问是否遭警员以上述方式才进行录影会面,黄向法官张慧玲表示担心证供会影响他在警察投诉科成立的档案,张官决定休庭让黄向其代表律师索取意见。

辩方引述黄振强被捕后的录影会面,当中提到同谋者吴智鸿叫他试枪,黄指自己只是「一直拖住话好……我唔想掂……就话身体受伤」;吴称「我枪手想同你倾下」,黄在录影会面解释「我个刻好惊……一直讲枪械……表面话好正……想拎下资助金」,忧受到牵连,「无谂过佢今次真系嚟真」,辩方质疑以上内容与主问证供不同。黄解释录影会面时是说事实,但被拘捕后没休息过便录影,难免记忆错乱。
打算用枪趁乱杀2警

黄振强又曾向吴智鸿表示想拿手枪,黄于录影会面中表明「想扮投其所好,嗰日开会讲过个边有百零万,想𠱁佢咁样」、「话我杀咗警察,着草去台湾,佢可能畀到百几万我哋」,故黄打算有可能用手枪趁乱杀2个警员。黄表示均不记得以上内容,但称最后没有取枪。

根据2023年7月黄振强代表律师予律政司的答辩商讨文件,辩方指当中提过黄完全无意图用枪和炸弹,犯案只是基于贪念和要面子,黄解释意指不会亲手用枪同炸弹,可能当时表达有误,而「贪钱同要面系我做呢件事嘅其中一个因素」。辩方问到录取无损权益口供前与警方会面的内容,黄表示当时想交代一切,从没与警方提及案情。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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