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信店「喇叭正露丸」疑鱼目混珠

2024-04-30 00:00

该店出售的怀疑「影射药物」,名为「喇叭正露丸」,包装盒上印有「加强版」、「日本东洋」等字眼,不过商标与「喇叭牌正露丸」不同,亦无注册编号。
该店出售的怀疑「影射药物」,名为「喇叭正露丸」,包装盒上印有「加强版」、「日本东洋」等字眼,不过商标与「喇叭牌正露丸」不同,亦无注册编号。

五一黄金周将至,不少内地平价旅行团集中在土瓜湾一带用膳,到手信店消费亦是「指定行程」之一。《星岛》记者在黄金周前夕到土瓜湾庇利街一带视察,发现有专做旅行团生意的手信店将食品、药品卖贵1倍至4倍以上,亦怀疑售卖「影射药物」,售卖与「喇叭牌正露丸」包装极相似的「喇叭正露丸」,有鱼目混珠之嫌。

据旅监局网页,该位于崇安街的手信店已于局方「入境旅行团注册商店行政计划」下注册,可接待内地及非内地团。该店位置隐蔽,一般人路过不会见到店面,记者上周以顾客身份成功进店,发现不少货品售价高昂,例如一款来自泰国的维他命C,标价238元一樽,但土瓜湾附近药房只卖60元,本地网购超市平台售约58至68元,相差约4倍。

店员又推销该店是「朱古力专门店」,介绍购买400克一袋、来自马来西亚的「无糖纯黑」朱古力,索价388元。

该店亦有售卖热门手信之一的正露丸,惟该店出售的怀疑是「影射药物」,名为「喇叭正露丸」,包装盒上印有「加强版」、「日本东洋」等字眼,不过商标与「喇叭牌正露丸」不同,亦无注册编号,100粒装售128元一盒,较「喇叭牌正露丸」一般售50至60元相差1倍。

记者到庇利街另一间药房,有出售另一品牌正露丸,名为「正字牌正露丸」,售68元,同疑为「影射药品」,一般游客未必容易分辨各种牌子。
律师倡设办事处代办申索

所谓「影射药品」并非假货,行内人称为「B货」,只是品牌不同,或未取得注册商标。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查询时表示,「影射药物」不如假货般直接犯法,以「正露丸」为例,若「影射药物」用同一种橙色、以类似名称命名,外表、名称等跟原装正货几乎如出一辙,不容易分辨,但其实亦「无佢符」,只能希望旅行团导游「唔好带佢哋去黑店」,并提醒旅客小心买错「影射药物」。他建议市民或旅客见疑即报,即使最终未能立案或打击,对商户也有阻吓作用。

旅监局「注册商店行政计划」中,设有顾客购物退款保障机制,注册商店必须向内地旅行团旅客提供6个月百分百退款保障。陆伟雄指,退款机制有灰色地带,旅客若发现「买贵咗」或不合心意,未必会特意为「一千几百」回来退款或投诉。他认为海关、旅监局及消委会,应考虑组织办事处,负责旅客回到国内后接收投诉或代办申索等。

海关回覆指,一直致力打击冒牌活动,包括在市面店铺、网店等巡查、监察和执法,如搜集到足够证据,包括得到有关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商的协助下以确认货品真伪,证明有人触犯《商品说明条例》或其他法例,海关会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海关又指,「影射产品」指模仿知名正牌产品商标和包装的产品,由于名称、字体或包装等某程度上与正牌相似,容易令消费者混淆。影射产品本身非冒牌货品,但假如商户在销售过程中就该产品作虚假商品说明(如声称影射产品为正牌货品),即属违法。海关会在黄金周加强巡查和执法。

旅监局则指,「行政计划」下商户必须签妥承诺书,才可营运注册商店,条款包括在其营业范围内出售、存放或管有任何货品的情况不得违反香港法例,特别是《商品说明条例》,包括不得售卖冒牌及盗版产品。旅监局指,注册商店售卖商品的定价属商业考虑,一般不作评论,惟规定商店须于店内当眼处贴上由局方提供有关海报,包括百分百退款保障的相关内容。
去年475宗旅客药物投诉

消委会表示,去年接获475宗旅客投诉有关药物的个案,今年首季有173宗。投诉种类以涉及销售手法最多,今年首季有101宗,其次是怀疑假货(34宗)及价格争议(22宗)。消委会提醒,旅客由导游安排到「行政计划」之商店购物,价格不一定比市场同类货品较便宜,旅客宜货比三家,再作决定。如旅客由持牌导游安排至「行政计划」之商店购物而遇到纠纷,可直接向旅监局投诉,亦可经消委会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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