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后仍联络黎智英陈梓华认曾嘲揽炒

2024-04-26 00:00

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曾透过Signal与陈梓华通讯。
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曾透过Signal与陈梓华通讯。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昨进行第66日审讯。第5名「从犯证人」、法律助理陈梓华供称,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资深大律师在2019年安排陈梓华及黎智英,到何俊仁胞弟在上环经营的日式餐厅「碗屋」包厢见面及共餐。辩方指李柱铭曾表明陈梓华「非揽炒」、「非港独」,是「一个和理非嚟嘅」;陈被捕后又曾向警方表示,他「成日笑⋯⋯你哋揽炒、揽炒,咁到而家揽炒啲乜嘢出嚟呢?」惟陈否认并坚称:「我无玩过任何揽炒嘅人。」

辩方表示,「勇武派」抗争者在2019年下半年陆续出现,「勇武派」会作出投掷汽油弹、袭警或其他暴力行为。辩方指陈梓华是在2019年10月18日而非2019年7月首次与黎智英和李柱铭会面,而李柱铭邀请陈梓华出席的原因,则是陈梓华「非揽炒」、「非港独」,但陈梓华不同意。

陈梓华承认他首次与黎智英见面时,他们两人没有交换手提电话号码。辩方展示陈梓华被捕后与警方进行录影会面的誊本,陈当时向警方指,李柱铭「觉得我唔系嗰啲揽炒,又唔系港独嗰啲人」。辩方指陈梓华不支持「揽炒」,又经常嘲弄支持「揽炒」的人,陈梓华一一否认,又指「我无玩过任何揽炒嘅人」。
《国安法》生效后用Signal通讯

警方录影会面誊本显示,陈梓华曾向警方表示,他成日笑支持「揽炒」的人,「你哋揽炒、揽炒,咁到而家揽炒啲乜嘢出嚟呢」,「即系我都会调侃佢哋」。陈承认「我有笑过揽炒呢个概念」,「因为我自己揽炒咗自己」。

辩方指明,根据警方录影会面誊本,李柱铭告知黎智英,陈梓华是一名「和理非」及理性人士,并非暴力人士。陈昨称他没有印象,但他记得李柱铭当时告诉黎智英他是「做登报纸同众筹」,也有说过「佢觉得我唔系港独嘅人」。

陈确认他在2020年6月16日到壹传媒大楼与黎智英会面,便是他最后一次与黎面对面接触,及后已再没有任何WhatsApp通讯,但他否认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已经没有再联络过黎智英。

陈供称于2020年7月12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曾透过Signal通讯程式联络黎智英,并感谢黎为反对派初选所做的一切。黎其后回覆指「这是一个奇迹」。

陈表示他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阅读过《香港国安法》的条文内容,令他明白自己过往做过的事有可能不再合法。陈承认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没有向黎智英表明自己会继续作出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不法行为,亦没有与黎智英就他作出任何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行为而达成任何口头协议。
李宇轩致电表明「走佬需要钱」

陈另提到,他从来没有与李宇轩讨论过如何安排李宇轩离开香港的事情,但李宇轩曾致电给他表明「走佬需要钱」,想问陈梓华借钱,但陈理解「其实佢想用SWHK啲钱,或者要我哋筹钱畀佢」,「佢叫我照顾佢屋企人,又讲咗SWHK之后想点」,表明要「继续打国际线」。陈梓华在其中一次录影会面中提到:「我从来无一分一毫畀过李宇轩,因为我本身自己都唔系大富大贵……」

陈亦确认他在2020年2月24日后,黎智英、其旗下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香港公司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台湾公司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已从没有转帐到其户口。

案件编号: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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