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爆窃大学找炸弹原料

2024-04-25 00:00

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屠龙小队」成员涉嫌于2019年民阵游行中串谋引爆炸弹杀警案,7名男女被告在高院否认控罪受审。控方昨续在开案陈词指,炸弹及原材料由同谋者吴智鸿的团夥准备,有被告曾潜入浸会大学和城市大学爆窃实验室,图寻找化学原料制造炸弹,「灭龙」群组内有尝试用引爆器引爆装置的影片,「试爆」地点为被告赖振邦写字楼的后楼梯。控方称本案计划中「有屠龙人去帮手」,吴智鸿制造炸弹,而屠龙领导者黄振强「会畀人手帮手」。

控方大律师周凯灵称,从黄振强手机中撷取与串谋者吴智鸿的Telegram对话,黄提到「班到呀,有个家长老公做油站」,控方指「讲紧带啲柴油」,黄又提过「我间安全屋就系华星冰室嗰度」。吴于2019年11月17日传送3段往草丛开枪的影片予黄,控方指吴等人曾于11月16日至11月17日凌晨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
提前试枪并曾测试引爆器

控方续向陪审员展示「灭龙」群组内的对话内容,当中11月17日即试完枪之后当天,黄振强在群组内称「今晚个会好重要」,并相约大家去荃湾「大鸿辉」吃饭。 群组内有人指「寻日行山嗰2个一定要到」,并标注两名成员「I am reinforce Jr」及「Y777689」,控方指出两人分别为被告李家田及张铭裕,两人均有参与试枪,对话又提及「军佬啲炸弹」。

控方认为「灭龙」成员之间的对话及活动,可显示「这班人的『相熟性』,佢哋不但会在TG中回应,而是有会面」。此外,「灭龙」群组内曾讨论举办一次纯玩乐性质的旅行,黄当时在群组内问大家有没有有效护照, 想相约大家到泰国旅游。其后张铭裕及严文谦均表示持有证件,而李家田则表示没有护照及身份证,并称会「19号搞」。根据入境处记录,李家田确实于2019年11月19日预约申请身份证。控方续展示黄与3名被告张铭裕、张俊富及严文谦的出入境记录,指出他们4人于同年11月19日差不多同一时间经香港国际机场离开香港。张铭裕其后于22日先回港,其馀3人则于23日才返港。

黄电话纪录显示,11月14日在某群组涉及有关浸大、城大的对话:「火魔法要等屠龙」,控方指火魔法是汽油弹;用户名为「接完纸鹤未」的被告赖振邦指,「sorry,只喺bu爆咗13楼,12楼全层未爆到攞料……13楼无啱用嘅嘢」,有人说「最衰无学生帮手」,赖称「有学生识整合成」。

用户名为「小恨」的彭军壕则称,「而家无狗呀,bobby喺城大」、「12楼无去,唔够时间,应该可以整魔法」,当有人提到「啡色樽唔见得光」,赖振邦表示「poly兵工厂都应该有」、「冲poly问仲有冇其他人帮手」。吴智鸿曾向赖表示,「我唔想咁容易成team人曝光」,赖回覆「我唔敢好大份量咁整个炸弹」。
控方指众被告「点走都计划好」

吴曾向彭军壕说「听日下午收嘢」、「收完攞去上次玩镪水华仁嗰到,搵个草丛收埋」、「两个引爆器,记得带背囊」、「小心漏味俾的士佬督灰」,彭军壕指炸弹用胶包裹。其后吴称「俾鬼跟……落楼跟到北角」,彭回应说「你行阵街先啦……附近睇定啲先」,于是闭路电视拍摄到吴于晚上8时多在北角和富道一家具店购买红、蓝筲箕,而炸弹便是用红、蓝筲箕所盛载。控方指两人在12月7日到华仁书院组装炸弹。

吴向黄称「听日枪手试枪」,引述苏纬轩指「第一波想尽杀,有几多杀几多」,最终「全民执枪」。吴又向黄发送地图,称红色和蓝色是炸弹位置,绿色位置为枪手埋伏之处。苏纬轩当日会在高处开枪,苏射击完毕后会有车接载离开,他与吴智鸿对话显示车辆会驶至位于清水湾「drop zone」,其后要把车烧毁,控方指连「点走都计划好」。

12月8日凌晨,黄振强在群组向同谋者称「星期日4点,轩尼诗道华星冰室等……迟到就88,永不录用」,控方指当日游行于3点开始,约1小时后游行队伍便会走到湾仔,「呢条唔会系无人嘅街」。另一边在「灭龙」群组出现湾仔展鸿大厦的地址,约数小时后警方于该处拘捕张铭裕、严文谦和黄振强。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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