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禁令上诉 押后7月中前裁决

2024-02-25 00:00

律政司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称《愿荣光》等32首相关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
律政司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称《愿荣光》等32首相关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

律政司司长早前申请《愿荣光归香港》临时禁制令被拒后不服上诉,早前指行政机关采取措施维护国家安全时,法庭不应越俎代庖或以普通法观念考虑措施效用。法庭之友昨于高等法院质疑律政司「搬龙门」,上诉时才改称《愿荣光》等32首相关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既缺乏证据支持,又有损程序公正。律政司一方否认曾改变说法,亦没有援引新证据。上诉庭押后至7月中前裁决。

法庭之友代表资深大律师陈乐信指出原审至今律政司说法大幅改变,解释律政司原审时提出禁令附表中《愿荣光》等32首相关歌曲,旨在大众展示禁令所涵盖特定行为,没有订明上述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故原审时没有任何司法推论指歌曲违法。陈乐信续指直到现在上诉时律政司才改称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藉此来说明禁令有效用,推翻原审禁令无用裁断。
潘兆初:原审时已发国安风险证明

陈乐信质疑律政司改变说法有损程序公正,上诉时不应提出新立场,而且法庭从未裁定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质疑律政司在上诉时才首次提出是否有程序特权,以新理据申请上诉,引述《香港国安法》要求明确公开,律政司现在却「搬龙门」。

陈乐信又质疑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一说缺乏证据支持,即使律政司提出的证据当中,也从未说明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亦没有任何司法裁断。上诉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提到特首在原审时已发出证明书,指禁制行为即附表一系列歌曲带来国家安全风险。陈乐信反驳证明书内容未获法庭裁断,也未明言违反《香港国安法》,违法一说没有法律基础,律政司不能借此来走捷径。法官彭宝琴又引述黄警司证供指发布此一系列歌曲有可能被起诉。

法官朱芬龄问上诉庭是否有权重审证据来检视原审裁断,陈乐信认为除非原审裁断出现重大错误,例如用上错误标准门槛来裁断事实,否则上诉庭不应重审证据。陈乐信引述原审裁断禁令并无效用,若上诉庭基于律政司指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得出禁令有效用的结论,来推翻原审判决的话,做法完全不恰当。陈乐信最后指法庭审核禁制令申请时须考虑禁令有否必要,虽然律政司称禁令于国家安全或有益处,然而正确原则为只有禁令有必要之时法庭才应批出禁令。

律政司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回应时只称附表歌曲确有违法,黄警司证供支持禁令申请,法庭之友不应忽视,否认律政司一方曾改变说法,也没有援引新证据。案件编号:CACV274/2023、CAMP3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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