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香港必须尽快完成国家安全立法

2024-01-26 00:00

香港特区落实基本法第23条保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已经蹉跎了26年;总算今天听到特首李家超斩钉截铁地宣布要完善我们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对此,我是完全赞成的。

相信大众市民都不会忘记:所谓的「民主战士」公开乞求美国制裁香港;立法会在反中乱港分子的操弄下完全失控、恍如乱世;黑衣暴徒无视法纪、肆意破坏;守法市民人人自危。若非全国人大决定为香港特区建立建全国家安全的法律和机制,授权人大常委会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即时生效,我们的家园已被「揽炒派」和暗中指使和支持他们的外来势力,破坏到片瓦无存。但《香港国安法》只管四宗罪,因此落实基本法第23条内的其他罪行,及将香港法律内有关条文更新至符合现时社会的状况,是保障我们家园和发展经济必须之举,亦是刻不容缓的。

我个人认为外来势力乱港之心从未放松,因为香港是国家最开放的地区,搅乱香港,就有机会拖慢国家的发展,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钻空子」。一套较全面保障国安的法律,就是填补了大部分的漏洞,令乱港的外来势力及其在港附庸无法任意妄为。因此他们必须要反对。不过他们很聪明,会审时度势,找一些可以误导市民的方式,来阻碍立法。

经过黑暴乱港,再讲毋须落实基本法23条,已是信者寥寥。但是拖慢国安的立法,说词还是有不少。例如:「疫情刚刚过去,香港应专注恢复经济,现在的《香港国安法》已能发挥作用,其他国家安全的立法可以迟些才做。」、「国家安全立法非常重要,必须全面咨询,等市民有机会表达意见,这样市民更能明白条例草案的内容,法案亦会更符合社会的需要。」、「咨询的时间不应限于一月或数月,政府应诚心诚意听意见。」这类说词多的是。其中有些人是真诚的,但也不能排除有另有目的人。

西方国家对保障国家安全,非常重视,动辄有几十条、甚至过百条、不同范畴的法律;有的法例扩大警权,令人权相形见绌。但正正是这些国家,批评我们的国安法。双重标准,显露无遗,有何颜面自诩为文明之国?我相信特区政府一定是在参考了国际上各国的国安法律后,才草拟法案,不怕西方政客和传媒颠倒是非。

香港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已经到了不可不立的阶段。否则,我们的安居乐业将受到外来势力无穷无尽的破坏,而我们的经济发展也会被干扰。通过较全面的国安法律,会令我们站得稳,任你风吹雨打,我还是屹立不到。

作为一名香港市民,我呼吁大家,为自己,为家人,为将来,支持特区政府将此条例草案交立法会审议,支持立法会审议、修改及通过此草案,支持坚实地填补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的空缺。
范骏华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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