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38大状没证据显示行为失当

2024-01-20 00:00

大律师公会完成执委会换届选举,主席杜淦堃(中)、副主席毛乐礼(左二)及陈政龙(右二)在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下连任。
大律师公会完成执委会换届选举,主席杜淦堃(中)、副主席毛乐礼(左二)及陈政龙(右二)在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下连任。

有人投诉指38名大律师为「612人道支援基金」资助的2019年社会事件个案提供法律服务时,涉嫌专业行为失当。大律师公会昨午召开记者会公布调查结果,公会执委会检视及分析相关证据后,一致通过没有证据显示38名涉事大律师行为构成专业行为失当,全部投诉不成立。惟过程有4名大律师被发现违反大律师《行为守则》,包括未有保存部分文件纪录,公会已去信4人敦促改善。  

事缘于2022年5月有人向公会投诉指,有38名大律师为「612人道支援基金」资助的2019年社会事件个案提供法律服务,涉嫌专业行为失当,当中包括三类指控。第一类指控有7名大律师在有关法庭个案中「以义助服务形式延聘」出庭,但实际又收取费用,涉嫌误导法庭。经过约1年半独立调查,结果显示7名大律师都能证明从没向法庭表示「以义助服务形式延聘」出庭,而且的确是以义务形式提供服务,没有收取分文。
当中涉及三类指控

第二类指有26人收取有关诉讼费用时,没有经过指示事务律师,直接向「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或基金收取支票。调查显示,26名大律师中有24人能够出示文件证明支票由指示事务律师转交,另有2宗涉事大律师未有保存部分文件,违反《行为守则》。

第三类指有29名大律师同意「按结果/条件收费」,结果委员会搜集所得文件中,没有出现「待批准」或类似字眼,而根据基金向外公布的资料,大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收取划一费用,不构成「按条件收费」安排,且不少涉事个案委聘文件关乎提堂,不存在有成功或失败的「诉讼结果」,然而当中亦有2宗个案的涉事大律师未有保存部分的文件纪录,违反《行为守则》。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回望当时个案,无论是案件的性质、数量、委聘大律师形式等,大律师在紧逼时间下提供服务及需要作出的文档管理等,对于香港社会及法律界都是史无前例,加上大律师的收费、对文件及纪录的保存等,外界未必完全熟悉,因此对大律师专业操守提出疑问,不难理解。

杜淦堃交代相关调查现已终结,惟如有新证据不排除重新调查,但不同意是次投诉琐碎。被问到是否由单一投诉人或业内人士作出投诉、投诉时是否附有证据资料时,杜淦堃重申投诉人及被投诉人身份保密,拒绝透露详情。虽然是次面对大规模投诉,惟杜淦堃认为只要会员行事循规蹈矩便毋须担心受压,并继续努力向公众解说。
4大律师违《行为守则》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受访时同意杜淦堃指2019年情况史无前例,涉事大律师需要在困难环境中迅速处理个案,遭受质疑也不无道理,而4名大律师违反《行为守则》性质相对技术,相信重犯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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