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帽山放烟花 两男女当场就擒
2023-12-05 00:00
警方表示,警方及渔护署留意到早前网上流传片段,指有人怀疑在大帽山郊野公园内非法燃放烟花。警方与渔护署人员随即加强在该郊野公园范围内进行巡查。渔护署人员12月1日下午在大帽山郊野公园巡逻期间,发现另一对男女怀疑燃放烟花,随即上前调查,并通知警方。经调查后,警方以涉嫌「藏有烟花或爆竹」及「非法使用烟花或爆竹」拘捕涉案男女,分别为25及28岁,他们已获准保释候查。如有充分证据,渔护署亦会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A章)检控涉案人士。
警方强调,燃放烟花爆竹不但触犯法例,更会危害人身及财物的安全,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根据香港法例295章《危险品条例》,任何人如非法制造、贮存、运送或使用任何危险品包括烟花爆竹,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
渔护署重申,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A章),只可在郊野公园范围内指定露营地点或指定烧烤地点生火或用火,任何人在郊野公园内非指定地点生火及用火,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1年。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