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超球员涉奸少女逼口交

2023-09-07 00:00

叶嘉宇(黄衫)为前港超足球员。
叶嘉宇(黄衫)为前港超足球员。

前港超、现役丙组球会的足球员叶嘉宇,疑于前年3月接载相识数天的17岁少女到大潭后,涉嫌在私家车上强奸对方和逼她口交,过程中没有使用避孕套。叶否认强奸罪,昨于高等法院开审。女事主供称在小西湾海边吹风和唱歌时认识被告,数日后被告约她食晚饭,她被载到大潭后遭被告强奸,过程中她曾多次说「唔好」,但被告没有住手;事主凌晨发讯息给朋友「我好似被人强奸咗」,及后到家计会服食避孕丸。
事主X昨供称,前年3月11日,她和朋友在小西湾海边吹风和唱歌,26岁被告上前搭讪及称赞X的歌声,两人其后交换Ig及几乎每天都在Ig聊天。案发当日,被告约X一起吃晚饭,X答应被告及提议一间位于小西湾的餐厅,但X应约时,才发现被告驾驶私家车出现,被告提出「去远啲」,以及驾车载X到太安楼买食物。
事主到家计会服事后丸

两人买完食物后,被告再提议到「靓啲嘅地方食饭」,X坐在被告车上及发现驶往大潭,她感到担心,但她坐在被告车上及不知身在何方,故亦无何奈何。两人其后到大潭郊野公园附近、在车上用餐和聊天,被告搭上她膊头及突然强吻她,X尝试推开但不果。

X续称被告在后座强行脱去她的裤子和抬起她的腿,「我个一刻好惊,因为我知道佢(被告)之后想做咩」,她不断说「唔好」,被告初时说「唔插入去,剩系摆系出面」,但X感到及看见被告强奸她,她亦开始放弃、只想尽快结束,整个过程大约5至10分钟。被告又要求为他口交,她最初拒绝被告约3至4次,但被告坚持,X想尽快完事便遵从,其间她感到不适及作呕,但被告「只系for enjoy佢自己」、「for his own fulfillment」及要求她继续。后来被告收到朋友WhatsApp讯息约他钓鱼,X便提出「不如就去到呢度先」,被告便载了X回小西湾。

X回家后,在厕所看到内裤有血迹,及后传讯息给朋友称「我觉得我好似被人强奸咗」,朋友前来找X聊天至凌晨4时许;X其后在朋友建议下,前往家计会及服用「事后丸」。

控方昨开案陈词指,被告向家计会求助后被转介往玛丽医院检查,X一度情绪不稳,须与精神科医生进行会面,最终报警。警方调查时,检取了X案发时所穿的衣物,政府化验师在X内裤发现有被告DNA的精液。被告在同年3月29日被捕,他在警诫下保持缄默。案件编号:HCCC1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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