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师」藐视法庭 判缓刑付31万讼费

2023-07-27 00:00

「旁听师」苏逸佳(右)被判监2月缓刑,须在两月内支付逾31万讼费。
「旁听师」苏逸佳(右)被判监2月缓刑,须在两月内支付逾31万讼费。

(星岛日报报道)经常到法庭旁听反修例案件的53岁「旁听师」苏逸佳,前年12月涉在两周内四度在聆讯期间扰乱法庭秩序,穿上印有黄色雨伞的黑色衣物及戴帽进入法庭。他曾怒斥裁判官在庭上读出其姓氏,亦曾强闯法庭要求法官澄清是否不能穿该黑衣入庭,期间弄伤女保安手臂。苏昨于高等法院承认藐视法庭的刑事责任,陈健强法官认为其行为不可接受又无理取闹,有意干扰法庭程序,但感受到其真诚悔意,经考虑后判其监禁2个月,缓刑2年,并要求他须在两个月内支付逾31万元讼费。
本案申请人为律政司司长,答辩人为苏逸佳。苏于2021年12月8、17、21、22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旁听,四宗案件均与2019年反修例示威活动或违反《国安法》有关,分别是藏有攻击性武器上诉案件、苹果日报前英文主笔「卢峯」申请保释、47人案被告黄子悦申请保释及前支联会主席邹幸彤申请保释覆核。
强闯入庭弄伤女保安

首次事件事源于一名旁听女子穿上印有黄色雨伞的黑色有帽衞衣,法官要求女子脱去黑衣后,苏在庭外穿上该黑衣,在保安阻止下强闯入庭并指向法官,大声要求法官澄清是否曾下令不让穿该黑衣的人入庭,期间弄伤女保安手臂,李官立即要求苏离庭但不果,导致聆讯须短暂休庭。

苏在第二次事件又穿上涉案黑衣,戴上黄色口罩及黑色鸭嘴帽,法官下令公众人士不得戴帽及黄色口罩,苏拿出医疗证明表示他因医疗原因需要戴帽,杜官批准苏继续戴帽但要求他更换黄色口罩,他拒绝遵从,最后在辩方律师要求下离庭。

陈官表示首次事件最为严重,强闯入庭有可能令他人重心不稳跌地。第二次事件苏明知涉案黑衣带有政治讯息,不得在法庭内穿,坚持不配合法官命令,是特意妨碍司法工作妥善执行。

另外两次事件则是苏在庭内不肯脱帽又不愿向法官呈交医疗证明,导致法庭聆讯暂停,以及裁判官要求他解释在庭内戴帽原因,他呈上医生证明,但当裁判官问他是否「苏先生」时,苏情绪激动并指骂裁判官不应在庭上公开读出其个人姓氏。陈官认为不愿把医生证明呈交法庭的行为不可接受,而被告在裁判官核实其身分时行为无理取闹,证明有意干扰法庭程序。
律政司指故意挑战法庭

律政司认为苏不断测试不同法官的反应及容忍限度,故意挑战法庭,妨碍司法工作妥善执行,浪费法庭时间及各方法律费用,破坏法庭程序的庄严,行为不可接受。陈官考虑苏担任公仆逾27年,患有易怒症及抑郁病,因皮肤疾病感到惭愧等,认为他被停职后抑郁及皮肤情况每况愈下,才会令他在短短两星期内一反常态四度犯事。

案件编号:HCMP 35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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