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被忽略的基层平台工作者

2023-07-13 00:00

「零工经济」近年在本港发展迅速,愈来愈多人透过数码平台接收定单,从事按次计酬的食物派送、货物速递及运输等工作。平台工作者常被视为「自雇」人士,但平台公司经常透过演算法及各种手法掌握工作主导权,平台工作者对于工时、工序及工作方式的控制权有限,导致雇佣关系模糊不清,权益问题常有争拗,甚至要对簿公堂。据报,劳资审裁处近期就某物流平台公司个案作出判决,裁定6名入禀的平台司机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要求雇主支付欠薪、假期工资和代通知金等。虽然有法庭作最后把关,但面对「零工经济」的新型经济模式下,现有劳工法例保障确实未必能全面覆盖,尤其是基层平台工作者。

平台工作者大致可分为两类,包括提供专业服务的工种,例如设计创作及顾问等;以及较低技术工种,例如平台送餐员、送货员及中介照顾员等。前者有更强议价能力来保障自身权益,而后者往往因自身条件而较难转行,对平台依赖程度相对较高,也更容易受到平台剥削。香港中文大学去年发布的基层平台工作情况的研究显示,近5成受访平台送餐员同意自己与平台存在雇佣关系、四成半受访者不同意平台为他们提供足够保障,甚至有超过四分一受访者指曾在工作期间受伤。
各国有法例保障平台工作者

基层平台工作者处于弱势难与资本雄厚的平台公司讨价还价,从一开始双方就处于不对等的关系,平台甚至有财力及法律团队避开雇主责任,若政府不主动修例规管,靠工作者自身恐难以维护权益。

环顾海外各国,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法例已陆续出台或草拟当中,例如西班牙有《骑手法》,要求送货数码平台须将其骑手聘为雇员,并管制平台须披露演算法对工作者的影响;近月欧盟理事会亦提出草案保障平台工作者,当中列出7项准则,只要企业符合其中3项就应被视为雇主,准则包括透过数码手段监督工人表现、制定关于外貌或行为规定、具限制他们选择工作时间的能力等,试图清晰厘定雇员及自雇的界綫;而邻近的新加坡,去年也接纳当地平台员工谘询委员会的政策建议,包括保障平台工作者的工伤赔偿权益、平台公司须为工作者的公积金缴款、有权成立代表平台工作者的3方工作小组等,这些措施将有望落实。

目前香港对平台工作者在法律层面的保障相当有限,若非「假自雇」似乎近乎无计可施,对平台运作也缺乏监管。可幸的是,劳福局局长孙玉菡去年曾表示,任内拟针对「数码平台工作者」订立针对性指引或法例,说明政府已察悉问题并在研究当中。笔者期望政府能够早日交出处理方案,为基层平台工作者增添保障,让所有劳动者都能够获取合理权益。
林振升
劳联主席
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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