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抑郁母杀婴 判感化2年
2023-07-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42岁女秘书去年将仅出生16日的早产女儿,从住所附近的天桥抛下行人路,女儿经抢救后不治。她早前承认一项杀婴罪,高院法官杜丽冰形容案件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新生儿降生本为乐事,但对某些人来说则可能是噩梦到来,特别寄语任何产妇的丈夫有责任留意妻子怀孕后的情绪转变及抑郁症状,不应像本案被告丈夫般拒绝向妻子提供协助。杜官考虑到被告失去女儿后极度伤痛,幸获亲友及雇主支持,医生认为被告毋须住院治疗,遂判处两年感化令。
杜官判刑时提到,42岁女被告梁嘉仪家境清贫,9岁丧父后由任职清洁工的母亲独自抚养2名女儿,被告大学毕业后担任私人秘书,深受同事及上司爱戴,被告与丈夫在2013年结婚,婚后母亲患上失智症。被告在2015至2020年把全部时间投放在照顾母亲上,把渴望组织家庭的想法推迟,待母亲入住老人院后才怀孕,但碰巧当时正值新冠疫情,被告与外界脱节,未能从亲友及同事身上得到支持,同时亦因无法探望母亲而倍感压力。
自愿留小榄治疗显悔意
女被告自撰求情信表示,希望更多人关注产后抑郁症及其影响,杜官亦同意各界应该向父母提供更多有关资料及建议,丈夫亦有责任留意妻子怀孕后的情绪转变及抑郁症状,以助妻子早日脱离产后抑郁,而非像本案般,丈夫即使得知妻子想自杀或杀死女婴,也只叫她放松及不要担心,拒绝向妻子提供协助,未能提早发现及阻止悲剧发生。
杜官寄语被告好好生活,鼓励她日后多做义工,让被告可成为其他同样患有产后抑郁症母亲的「指路明灯」及「守护天使」,为她们提供指引及分享经验,以身作则告知她们总能看到曙光,让她们知道自己并不孤单,亦希望小生命的死亡并非徒然,祝愿被告一路好运。
案情指,被告去年2月16日诞下一名5.17磅的女婴,2022年3月4日清晨5时许,被告担心女婴哭声吵醒丈夫,抱着女婴离开住所,走到荃湾青龙头一条离地约7.5米的行人天桥上举起女婴,伸手出天桥栅栏外,向女婴道歉后放手抛下女婴。被告随即走到桥下检查女婴并报警,女婴送院抢救后不治,死因为头部严重创伤。
被告在警诫下表示她有高血压,医生建议她提早诞婴,但女婴早产后比她预期轻一磅,令她担忧女婴无法长大,她需通宵达旦照顾女婴,但自认无力照顾,因此感到焦虑和疲倦。她曾向丈夫表达她想自杀或杀死女婴,但丈夫只叫她放松及不要担心。精神病医生认为她因未从分娩女婴的影响中完全复原,以致精神不平衡才杀婴。
案件编号:HCCC6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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