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刑毁罪成 囚8星期缓刑24月

2023-06-21 00:00

73岁工程师被裁定3项刑事损坏罪成立,判囚8星期缓刑24个月。
73岁工程师被裁定3项刑事损坏罪成立,判囚8星期缓刑24个月。

(星岛日报报道)73岁男工程师疑与红磡同德大厦僭建事件有关,并于去年损坏该大厦的红色雨水管及外墙,他早前否认3项刑事损坏罪,经审讯后,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裁判官余俊翔指,涉案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到被告手持PVC喉管并靠近雨水管等行为,从而作出合理推论,并直斥被告没有得到他人同意及意愿下,在后巷大兴土本,狂妄自大,但其年纪及事件性质等因素,遂判囚8星期,缓刑2年。
官斥被告狂妄自大

余官裁决时,认为被告唐伟德就特别事项自辩时前言不对后语,只说出有利说法,裁定其口头招认可呈堂,另即使控方没有人目击拆掉喉管及破坏外墙,但翻看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出被告在涉案土地大兴土木,包括曾锯断喉管并驳落在属于其结构物下方,以及手持PVC喉管并把蓝色软喉安装在曲位上等,加上被告在警诫供词下承认是其锯断,故红色雨水管及外墙均属于同德大厦,亦没有授权其作出相关工作,裁定被告面对的3项刑事损坏罪名成立。

余官再指,虽本案不是复仇或发泄情况,但被告没有得到他人同意、考虑他人感受及意愿,狂妄自大,但考虑其年纪为73岁,过去案底只是驾驶「白牌车」,认为短期监禁及判处缓刑可以给予被告一个警惕,不会再自把自为,总判监8星期,缓刑2年。

案件编号:KCCC 20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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