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落实湾区纲要 加强大湾区人才交流
2023-05-01 00:00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发展、协作互补的提议,早在2017年已经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2019年出炉,当时已经提出要实施促进湾区内出入境、工作、居住等便利化政策措施,鼓励科技和学术人才交往交流。不过,到目前为止,大湾区人才交流的政策措施仍未完善地建立起来。
「数码工作签证」值得听取
较为接近的政策,有今年二月宣布的「往来港澳人才签注」,「人才签注计画」是便利大湾区内人才南下来港进行科研、文教、衞健、法律、商务等交流访问。这六类人才在签注有效期内,可多次往来香港。但「人才签注计画」只有六类,仍不足以应付本港人才不足的情况。尤其是《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建构国际创科中心,而要推动创科发展必须要有完整的人才链,除了高端人才,执行和操作层面的科技专才,也不可缺少。
在本港面对人才短缺的情况之下,政府可以挑选更多人才类别,容许他们来港工作,填补职位空缺。上周立法会的一个议员议案辩论中,有议员建议推出专为科技企业而设的「数码工作签证」,这项建议政府值得听取和吸纳,让更多科技专才来港工作,补充业界人手,建设香港国际创科中心才有望加速达成。
事实上,人才流动对于大湾区的发展非常重要,而要大湾区人才流动顺畅,必须有一块重要的基石,就是专业资格互认。根据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香港已有多项专业资格互认,包括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注册会计师和各项证券执业资格等等。但近年来,再没有新增的资格互认专业,政府有责任协助更多专业界别,与内地商讨,让更多本港专业人士可以在大湾区自由流动,寻找合适的工作机遇,也为香港引入所缺的专业人才。
此外,外来人才其实也应让他们有机会在湾区内自由流动。广州实行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资质互认措施,也值得我们参考。外国人如果已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工作许可,原则上可以直接办理广州工作许可证。
外来人才工作许可资质互认
特区可考虑参照广州的做法,如科技人才、高技能海外专才,已取得大湾区城市工作签证,又有本港企业聘用,特区政府发出工作签证时可豁免他们提交学历证明、工作资历证明等。海外人才既已来到大湾区,特区政府如果予以方便,既可给予他们多一个来港工作的选择,也为香港引入人才增加一个渠道。
大湾区「一小时工作生活圈」的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建成,为高端人才、专业人才的居住和工作地点,创造了弹性。在香港而言,自从深港高铁通车,加上港珠澳大桥落成,港人要到内地工作,不一定要移居内地;其他城市的人才来港工作,也不一定要在港生活。人才可以继续留在原居地,配偶和子女也不用劳师动众转工、转学到新地方。我们要善用这个有利条件,推行入境、工作、居住等便利化政策措施,推动大湾区科技和学术人才跨城市工作,也为香港引入更多所需专才。
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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