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大停电 住户称雪柜食物变坏索赔6599元
2023-03-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朗屏站外中电电缆桥去年6月爆炸起火,逾10万户居民受「屯元天大停电」影响。家住天水围天富苑居屋的住户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指停电导致雪柜内大量食物变坏,包括7盒Movenpick雪糕、松叶蟹,日本带子及急冻海胆等,遂向中电申索6599元赔偿。中电一方昨向审裁官申请剔除申索,指申索人属无理缠绕,质疑申索人称雪柜储存10樽1.5公升鲜奶,这相等于每3日便饮去2樽。审裁官陈嘉行聆听双方陈词后将案件延至本月23日宣判。
质疑短时间如何喝10樽大鲜奶
中电一方昨直指申索属无聊和无理缠绕,缺乏法律及事实基础,不可理喻,亦欠缺合理诉讼因由和相关证据支持,申索人没有胜算,故申请剔除。中电一方引述申索方说法指,去年6月21日发生不可预期的电缆桥火警造成大规模停电,造成屯门、元朗及天水围大规模停电,令其雪柜内食物变质。
惟中电一方反驳,中电并无责任不间断供电,在合理的情况下、包括预视有事故发生时可截断供电。
中电一方续指,申索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食物因停电变坏,呈上的食物相片中也没有注明拍摄日期,亦没有证据显示案发时食物放在雪柜内,相中蔬果食物更没有明显腐烂,申索人称冰箱有10樽1.5公升鲜奶因停电而变坏,以一般12日保鲜期而言,申索人须每3日喝掉2樽鲜奶,这点并无证据支持、无从稽考。申索人反驳,他旅居美国时日饮1加仑鲜奶,故10樽1.5公升鲜奶大概只够饮用一星期。
申索人指过去曾于美国居住,须驾车到城中买菜,「无理由日日买餸」,故一次性买多日分量食物,又指「一般买完就走唔会留单据」,反问中电一方「上星期买完棵菜,有无留单据?」
申索人自言本案为「小市民对大财团」,认为如果停止供电,中电理应通知用户,而中电没有向用户解释电缆桥故障,属拒绝提供电力,并指如果知悉原因,他便不会购买大量食品回家。散庭后,申索人于庭外表示「唔应该浪费粮食,粮食因为停电而变坏系种浪费。」
本报记者到访申索人天富苑寓所,有年约60至70岁的男子应门,被记者问及是否向中电申索时,对方说「唔知喎,唔系我入禀的」,随即关门,记者所见屋内有其他人正在晚饭。案件编号:SCTC0244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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