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袋生产商文员 涉收贿40万被控

2023-01-18 00:00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手袋生产商文员,涉收贿四十万元选找换店为雇主汇款一点二亿元。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手袋生产商文员,涉收贿四十万元选找换店为雇主汇款一点二亿元。

(星岛日报报道)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一名手袋生产商文员,涉嫌从两名找换店职员收贿共逾四十万元,以选用该找换店为生产商汇款一点二亿元。被告于明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落案起诉的龚凯(五十五岁),为创安企业有限公司(创安)文员,被控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一)(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一五九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案发时在手袋生产商创安任职文员,职责包括为公司将资金透过找换店汇到内地银行户口,以维持业务运作。二○一六年五月至二○一八年八月期间,被告透过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许氏兄弟)一家分店为创安处理逾四百三十项汇款,涉及共一点二亿元。

被告涉嫌串谋上述许氏兄弟分店一名店长及一名找换员,使被告接受贿款共逾四十万元,致使创安使用该分店的汇款服务。廉署调查显示,上述店长及找换员在被告每次为创安处理汇款后,均会安排一笔金额由二百多元至逾二万元不等的现金存入被告个人银行户口,总额逾四十万元。事件在许氏兄弟查核有关帐目后被揭发。而创安不容许其员工就创安的事务或业务接受利益。案件仍在调查,廉署不排除进一步执法行动。创安及许氏兄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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