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暴动案 姊弟音乐人罪成
2023-01-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一九年九月底「全球反极权大游行」,其中四人被控于金钟道暴动,法官练锦鸿昨于区域法院拒绝接纳全部四人证供,裁决指女教师和男工程师两姊弟,以及二十一岁大学生行动衣装备与示威者一致,可鼓励其他示威者抵抗执法;馀下三十六岁音乐人戴护目镜头盔,穿仇警反共黑T恤兼管有喷漆,肯定有意图参与暴动,裁定被告等暴动罪成,还柙至本周五判刑。
练官不接纳大学生邓颂城证供,指其既然知道金钟道有示威,又提早在花园道下车躲避,更在终审法院附近受催泪气体之苦,还决定步行到湾仔根本自相矛盾。
练官指三十二岁女教师林翠雯和三十岁工程师林志豪皆非恰巧出现,二人特别自元朗居所以全身黑衣到港岛参加游行,中途进入金钟花园休息,又称被制服前均没有见到警察、催泪气体等。练官驳斥二人似乎在不同空间存在,被捕前现场已弥漫催泪气体,示威者与警方有对峙冲突,不可能视而不见,如为了参加和平示威,二人应割席而去远离示威者。
练锦鸿:如遇示威应割席
练官也不接纳三十六岁音乐人刘彦昭证供,其声称当天按林牧师要求下带喷漆回教会借对方使用,但对方却作证谓当天刘彦昭刚巧有喷漆;声称当天到湾仔为陈牧师新居庆祝,但林牧师一同共事四五年却不知此事。而刘彦昭在街口手持长竹,在路中劈腿而立,明显并非好心移走杂物,亦难以解释何以要穿上两对手套才拾起竹枝。
另外练官认为刘彦昭被捕时戴有护目镜、头盔及全身黑衣,黑T恤亦有仇警反共产党的政治讯息,管有喷漆唯一可能是用作涂写口号以反映政治取向,显示有意图参与暴动,同样裁定暴动罪成。
案件编号:DCCC 1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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