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集会须和平守法 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

2023-01-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东九龙刑事总区公众活动调查队高级督察潘崇礼(见图)在庭外指,本案为第二宗理大暴动案经法庭审讯后的判刑,警方对判刑表示欢迎,判刑亦反映了本案的严重性,并有阻吓作用。

警方重申绝对尊重市民的集会自由及权利,但首要条件是以和平及守法的方式进行。警方绝不容忍或姑息集会出现违法或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必定果断把违法者绳之于法,去保障市民财产及公众安全。
理大案分拆17宗审讯

潘崇礼指本案源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在理工大学发生的暴动事件,直至案发当日即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示威者占据理工大学并被警方围堵,社交媒体多次号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区,去分散理工大学一带的警力,试图营救在理大的示威者。警方当晚驱散示威者,有约二千名示威者在弥敦道及窝打老道交界与警方对峙近一小时,期间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包括以伞阵及杂物堵塞马路,向警方投掷汽油弹,令马路多处火,并向警方照射雷射光等。

当晚围捕行动后拘捕二百一十三名示威者,包括本案十名被告。警方索取律政司意见后,以暴动罪名落案起诉所有人,而理大暴动案分拆了十七宗法庭审讯,均获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潘另表示其他案件仍在进行中,故不方便对是次个别案件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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